检测报告中的仪器编号问题咨询
单位检验一组产品后出具的报告(记录)中有一项仪器编号,但是我们检测该组产品用了多台仪器设备器具,是否可以将多个仪器设备打包成一套,统一编一个仪器包的编号?后续检验类似产品都是用此仪器设备包,不知是否符合要求。 不建议这么做,这样做看起来省事,实际运行中会产生其他的问题 陈河 发表于 2019-12-27 09:02不建议这么做,这样做看起来省事,实际运行中会产生其他的问题
因为我们检验一组产品时会用到多个仪器器具,检验的产品对象也是类似,设备包也是可重复使用的 xinz117 发表于 2019-12-27 09:21
因为我们检验一组产品时会用到多个仪器器具,检验的产品对象也是类似,设备包也是可重复使用的 ...
打包之后仪器替换是个问题 应该是可以的,相当于自制一台综合设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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