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
“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请问1、这里的省级以上应该不包括省级?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具体指那个单位,是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吗?
3、“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是按怎样的流程进行和怎样考核的?(按什么章法) 这应该说的包括省级,但是这是以前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相关的内容,这个证已经取消了,不要在这上面纠结了 虽然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不用了。
但是 新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 还是要做的。(列入 国家型式评价目录的) 35568342 发表于 2020-9-25 17:00
这应该说的包括省级,但是这是以前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相关的内容,这个证已经取消了,不要在这上面纠结了 ...
计量法第三章第一十三条的规定 包括省级,重点看型式评价部分哦! 各位老师我想问一下,这个考核合格是形式评价的一环吗?还是型式评价后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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