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是否需要证书声明CNAS是客户需求。
17025里对溯源的要求是“有能力的”。有检定授权或CNAS,属于已证明“有能力”,否则属于“无法证明有能力”。
如果设备溯源涉及申请CNAS或其他参考17025管理的认证认可,则必须证明服务供应商“有能力”。
否则采购方可自行判断是否需要第三方证明其能力。
带不了CNAS标呗,你这只能问客户要不要,现在一般都要CNAS,什么都不带的,只有有些客户要。
zts3164 发表于 2025-7-21 13:22
一方 二方 三方,根据样品与实验室、客户的关系定,和有没有啥资质有个毛线关系,大佬,别出来忽悠人了 ...你拎不拎得清啥叫“第三方”呀?拎不清找度娘问一下总该做得到吧。不需要资质,你单位怎么不去请啥资质证明都没有的计量技术机构为你检定/校准呀?
cg4136795 发表于 2025-7-21 15:55
带不了CNAS标呗,你这只能问客户要不要,现在一般都要CNAS,什么都不带的,只有有些客户要。 ...客户不需要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注: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出具的《校准证书》),那只能代表校准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一、二方互认行为,仅受合同法约束。但这样的《校准证书》通常得不到客户的客户,或客户的外方审核认可的。至今没有哪家单位,蠢到能够获得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而主动要求不带CNAS认可标识的。
今天才了解到,这位“静心养气”搅局者的嘴,已被论坛管理层贴上封条了。可谓是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