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oiho 发表于 2020-12-16 10:51:58

关于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合用一份的问题

检定和校准原始记录究竟能不能合用一份?
有些实验室在记录上以“检定/校准”通过划线加以区分,包括内容里检定/校准地点,检定/校准员,检定/校准依据,检定结论/校准结果等
还是必须要分开成为两份原始记录?
1033上并没有见有强制要求

晓程程 发表于 2020-12-16 12:57:11

还是分开的好一些,毕竟校准是根据客户要求来做的,有些检定的项目和检定点客户根本就不用我只用校准我常用的测量点就可以了,所以原始记录分开更合理一点。在有我想不通合在一起有啥好处呵呵,难到是为了省纸吗?

shiroiho 发表于 2020-12-16 14:13:27

晓程程 发表于 2020-12-16 12:57
还是分开的好一些,毕竟校准是根据客户要求来做的,有些检定的项目和检定点客户根本就不用我只用校准我常用 ...

我是感觉合在一起首先对于文件管理方便一点
而且校准毕竟还是参照规程来做,数据量也不会变,不做的项目直接划掉就好
我们是手写记录,感觉记录格式统一不容易写错,对于出差带着记录也不容易拿错
当然每个人习惯也许都不同,我这是之前有专家考评的时候说检定校准记录必须要分开。但我始终找不到哪里规定必须要分开

赵耀鹏 发表于 2020-12-16 17:31:32

shiroiho 发表于 2020-12-16 14:13
我是感觉合在一起首先对于文件管理方便一点
而且校准毕竟还是参照规程来做,数据量也不会变,不做的项目 ...

分开的原因是关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原因,校准结果必须包含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而检定结果不提供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只有所用标准器的不确定度。

Juncy 发表于 2020-12-16 17:32:19

合用也可以,不过这样对贵公司数据库要求更高。

晓程程 发表于 2020-12-17 13:40:02

shiroiho 发表于 2020-12-16 14:13
我是感觉合在一起首先对于文件管理方便一点
而且校准毕竟还是参照规程来做,数据量也不会变,不做的项目 ...

对于你所说的文件管理方便一点没感觉到哪里方便了,不论是手写记录还是电子记录,个人认为做成两个模版才会更方便使用,除了我前面说的,检定记录是要给符合判定的,而校准却不用,校准要给出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而检定却不需要。你要把这两个记录揉在一起这两块内容你是不是必须都要有,有格子的话不填是不是又要杠,无心中给检定人员增加了工作量。

shiroiho 发表于 2020-12-17 15:09:01

晓程程 发表于 2020-12-17 13:40
对于你所说的文件管理方便一点没感觉到哪里方便了,不论是手写记录还是电子记录,个人认为做成两个模版才 ...

好的谢谢您的宝贵建议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合用一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