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表返修检定的问题
请问各位老师,现在遇到有已经首检的燃气表有种特殊情况,由于长期放置未作安装或部分零件出现问题然后返修,返修后再送计量部门申请检定。但规程只对燃气表作首次检定,后续这类表计量机构是不是只能作校准,这类表的年限如何去界定? 燃气表由于长期放置未作安装或部分零件出现问题送回厂家重新更新修理后,厂家有没有更换铭牌?
如果有,是不是 相当于 新表了?
如果没有,应该不能再做检定。 到期轮换的, 燃气表检定规程中不是有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定吗?你这情况一样可以作后续检定,民用表没有校准的,只有检定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3-2 15:26
燃气表由于长期放置未作安装或部分零件出现问题送回厂家重新更新修理后,
厂家有没有更换铭牌?
谢谢老师,明白。 不是有后续检定.使用中检定吗?为啥不可以检定了? 安友 发表于 2021-3-3 10:07
不是有后续检定.使用中检定吗?为啥不可以检定了?
JJG 577-2012 检定规程 膜式燃气表
明确规定:
贸易结算的民用燃气表只做首次检定,到期轮换。 首次检定不合格的后续处理,依法可以返修后再首次检定吗??? 水表电表燃气表都是这样,只做首次检定,到期轮换。这个轮换怎么理解执行各有说法。按一般规定修理后的计量器具按首次检定,价值低的直接报废,价值高的修理后按首次检定,有可能会收费,检定以后按规程年限要求处理,这种民用表不能做校准。
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老师们指导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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