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建标的计量标准器的检定报告的日期问题
如题,建标中作为计量标准器的检定报告可以晚于申请日期吗?谢谢各位大佬 好像不可以新建标半年的稳定性考核你怎么填? kaede 发表于 2021-4-20 18:23
新建标半年的稳定性考核你怎么填?
建议看看这个文章,里面对于重复性和稳定性有不错的阐述 多谢楼上分享! 原则上不行,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你上次的检定有效期是05.01日,而你这次的检定日期是05.01之前,两次检定周期没有断节的话就可以。这样你的稳定性和重复性日期就可以按照上次的检定日期进行考核。这种情况就必须提供两次的溯源证书给评审老师。一般评审老师是会认可的。 你需要做重复性稳定性考核呀~ 建标报告提交的时候就需要填写检定证书编号,你的申请书留白吗?另外新设备买回来万一做半年的稳定性实验。实验完成才能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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