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g3215811 发表于 2021-4-20 16:14:53

求教,建标的计量标准器的检定报告的日期问题

    如题,建标中作为计量标准器的检定报告可以晚于申请日期吗?谢谢各位大佬

沙漠王子ban 发表于 2021-4-20 16:22:01

好像不可以

kaede 发表于 2021-4-20 18:23:51

新建标半年的稳定性考核你怎么填?

ceng3215811 发表于 2021-4-21 09:18:50

kaede 发表于 2021-4-20 18:23
新建标半年的稳定性考核你怎么填?

建议看看这个文章,里面对于重复性和稳定性有不错的阐述

梅计 发表于 2021-4-21 10:04:42

多谢楼上分享!

Yangkangkang 发表于 2021-4-23 10:44:08

原则上不行,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你上次的检定有效期是05.01日,而你这次的检定日期是05.01之前,两次检定周期没有断节的话就可以。这样你的稳定性和重复性日期就可以按照上次的检定日期进行考核。这种情况就必须提供两次的溯源证书给评审老师。一般评审老师是会认可的。

anjing521928 发表于 2021-4-23 11:54:42

你需要做重复性稳定性考核呀~

xiaoyover 发表于 2021-4-23 22:41:10

建标报告提交的时候就需要填写检定证书编号,你的申请书留白吗?另外新设备买回来万一做半年的稳定性实验。实验完成才能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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