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乘除四则运算过程的修约规则
加减法的时候,是先修约到所有数中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那个数的后一位,计算出结果再修约到齐平。乘除法是先修约到比所有数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那个数多一位,计算出结果再修约到齐平。请问如果计算的是同时有加减法和乘除法的四则运算,应该是先按乘除法修约计算完后再按加减法修约计算,还是直接用计算器把最后结果算出来再修约? 应是先按乘除修约,再按加减修约。 还有加减乘除修约?不知道哎。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直接用计算器计算最后修约的方法肯定是没问题的,因为中间过程没有受修约影响。能够最后修约就最后修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