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沛灯涉嫌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毕沛灯涉嫌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2021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毕沛灯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前期,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线索对当事人毕沛灯住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用于销售的赛维娜金装胶囊1934粒、赛维娜红装胶囊272粒、存放有铁壳塑料薄膜封口机2台、赛维娜胶囊包装袋4.76万个、赛维娜胶囊防伪标识3500个。经快速检测,2种胶囊“西布曲明”等项目呈阳性,涉嫌含有非食用物质。执法人员依法对原料、成品及设备采取查封、查扣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赛维娜金装胶囊、赛维娜红装胶囊生产加工活动,产品经检验,检出“西布曲明”成分;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渠道,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销售。根据《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32号),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自2010年10月30日起在我国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布曲明通过抑制中枢神经,起到降低食欲的作用,会增加患心脑血管疾病风险,因此多个国家和地区逐步停止使用。目前,我国明令禁止西布曲明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属于重点打击的违法添加物之一,常见于声称“减肥、瘦身、排毒”的代用茶、压片糖果、固体饮料等产品。如消费者食用这类产品后出现食欲减退、失眠、口渴、便秘等症状,应高度警惕并通过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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