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 发表于 2021-5-16 11:32:15

泗水县万兴建材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案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泗水县万兴建材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案

2021年4月26日,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泗水县万兴建材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30.5吨,没收延伸机1台,罚没款34.69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泗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泗水县万兴建材有限公司经销的热轧带肋钢筋涉嫌质量不合格,在经营场所发现延伸机和延伸的热轧带肋钢筋。泗水县市场监管局委托济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对涉案热轧带肋钢筋进行抽样检测,同时查封涉嫌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产品和生产设备延伸机。经检测,该批热轧带肋钢筋抗拉强度、屈服强度、重量偏差不符合GB/T1499.2-2018《热轧带肋钢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经查,2020年12月份,供货商窦红波销售给当事人热轧带肋钢筋φ10mm、φ8mm两种型号,共31吨。当事人共销售热轧带肋钢筋φ8mm0.5吨,销售额1865元。当事人经销不合格热轧带肋钢筋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泗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热轧带肋钢筋俗称螺纹钢,被广泛用于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建设上,关系民生,涉及安全,是重点监管的产品。如果建设工程使用了劣质螺纹钢,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案中,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应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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