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hao1123 发表于 2021-10-8 08:48:47

标准变更

申请CNAS,在已经收到“认可受理情况通知书”后(即CNAS项目负责人那边已接受认可立项,在等待安排现场评审时段),发现申请的方法标准作废(该方法未发布新的版本),需要更换为其他标准(即两个不同的标准),应该如何操作?可否在现场评审前完成标准变更,现场评审时请评审老师在系统中更改标准方法,还是需要其他的操作呢。

醉卧疆场 发表于 2021-10-11 15:13:18

做好方法变更记录,现场评审时沟通更改。另外,平日要做好方法查新。

hangyuanhu 发表于 2021-10-13 13:56:44

主要还是看两个标准有没有变化,新标准有没有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你们满不满足。

200313070 发表于 2021-10-13 17:18:50

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可能直接不认可此项。但评审组可以和项目主管沟通的,你提前做好方法的验证

tuto945 发表于 2021-10-14 16:07:59

做好确认验证工作,和评审老师说明,可以在老师的系统里进行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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