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某连锁快餐店涉嫌体温计未进行计量强制检定...
10月27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某连锁快餐店使用的体温计未进行计量强制检定。体温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所列产品,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体温计进行计量检定后,其测量值才准确可靠,才可以准确“筛查”疑似发热者。用于体温检测的体温计未检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的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处理。
http://scjgj.huhhot.gov.cn/zwdt/dtyw/202110/t20211029_1044623.html
本帖最后由 叶小叶 于 2021-11-2 15:41 编辑
体温计要医疗卫生行业的体温计才是强检计量器具,去年已经新修订 本帖最后由 叶小叶 于 2021-11-2 15:41 编辑
强检目录已修订 这个明显打脸了
打脸了! 管计量的恰好不懂计量 疫情防控不是医疗卫生是啥? 图片里的非接触的红外测温仪吧,只有校准规范,都没有检定规程,根本不在强检目录里... 这呼和浩特的市监局是不是脑子有坑 是不是所有商业场所的体温计都要到计量技术部门检定一下啊? 加强市场监管 这是明显的乱了,快餐店哪来的“医疗卫生”用品? 这个估计是脑子进水了,还典型案例呢。一个是完全不懂强制管理目录的适用范围,另一个是“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表述错误,立案调查阶段只能说涉嫌,不能先定罪再调查。该报道已删除不可见,应该是知道打脸了。
民生是底线,不容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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