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izen99 发表于 2022-1-26 13:14
其实说了那么多,都是基于条款或者部分实例,关键还是要看楼主实际去做的结果怎么样,能否顺利拿到授权。拿 ...
讨论问题为主,其他的无所谓,这个世界看不惯的事和人多了去了,以前有人说有时间多锻炼身体和读书吗,锻炼身体是为了让傻叉心平气和的和你说话,读书是让你能心平气和的和傻叉说话,网络上做不到第一条,就只能做第二条了。哈哈哈。
来讨论个问题,强检的设备就根据四类用途区分是不是强检,为啥还要弄个企业内部和外部之分呢,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我都看了,还是不太理解这么分的意义在哪。
本帖最后由 horizen99 于 2022-1-26 16:22 编辑
ytzl2016 发表于 2022-1-26 16:12
讨论问题为主,其他的无所谓,这个世界看不惯的事和人多了去了,以前有人说有时间多锻炼身体和读书吗,锻 ...
条款是一回事,计量行政部门实际行政又是一回事,这个省这样做可以,那个省又不可以,行政的不确定度还是很大的,主要引入因素在人和条款这两个方面。我们认为行不一定行,要他们认为行才行,你问得时候行,做得时候又不行,很多事情没有绝对的。
有些人啥都不懂,就看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就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啥都懂。
说出来的这些话让 已经经历过 建标考核,授权考核,法定计量机构考核,社会公用计量标准,CNAS的人笑掉大牙。
好心告诉他们一些事实,还觉得伤了他们的心 。。。。。。
不告诉吧,到处在论坛误导量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