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CNAS不用建标了,那技术报告里的内容还需要做吗?
比如量值溯源传递框图、稳定性考核? 好像没有说“申请CNAS不用建标”吧,您这个说法有依据吗? 虽然不用建标考核了,但是计量标准资料还得需要有的,技术报告,稳定性,重复性等, 路云 发表于 2022-3-3 21:30好像没有说“申请CNAS不用建标”吧,您这个说法有依据吗?
地区不一样,政策也不一样。北京市场监督局已经关闭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建标申请入口了。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4 16:05 编辑
20210406 发表于 2022-3-4 10:24
地区不一样,政策也不一样。北京市场监督局已经关闭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建标申请入口了。 ...按此文件的规定,关闭的应该是计量标准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通道,而不是计量标准的考核、授权通道。
路云 发表于 2022-3-4 15:58
按此文件的规定,关闭的应该是计量标准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通道,而不是计量标准的考核、授权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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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说的是企业建立的计量标准如果要对企业外部开展检定工作,或是对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还需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并经过授权。若建立的计量标准不是这两种用途的话,不用再申请计量标准考核了,由企业自主管理,但还需按建立计量标准的要求做,后续有监管。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5 08:52
这应该说的是企业建立的计量标准如果要对企业外部开展检定工作,或是对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还需申 ...
在企业内部开展“内部校准”,自然没有问题。但如果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制计量的“非强制检定”,是否也不需要建标考核了?是不是“非强制检定”=“校准”,“非强制检定”还有何“法制性”可言? 还得需要有的??? 路云 发表于 2022-3-5 19:31
在企业内部开展“内部校准”,自然没有问题。但如果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制计量的“非强制检定”,是否也不需 ...
按北京的政策,如果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制计量的“非强制检定”,没有说不需要建标了,是不需要申请考核了。企业还应按建标的要求做,自主管理。 深圳去年企业建标就不需要考核了,提交申请全部被打回,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7 09:29
按北京的政策,如果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制计量的“非强制检定”,没有说不需要建标了,是不需要申请考核了。 ...
北京市的《公告》只是谈及了需要开展授权检定项目(向社会开展检定,以及对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时,所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需要经过考核。按照计量法第八条的规定,但凡是开展“检定”(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也无论是开展“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其所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必须经考核合格后使用。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只是开展“强制检定”需要通过考核并授权,开展“非强制检定”要通过考核但不需要授权,仅此而已。现在该项政策也仅仅在六个城市进行三年的试点,根据运行情况看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关于将来在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有两种可能的结果:1、在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所建最高计量标准不需要进行考核。也就是说,“非强制检定”在企业内部没有“法制性”可言,等同于“校准”;2、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未经考核合格,不能开展“非强制检定”,只能开展“校准”。 1、在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所建最高计量标准不需要进行考核。也就是说,“非强制检定”在企业内部没有“法制性”可言,等同于“校准”;
你既然承认校准非法制性,凭什么又说,校准需要建标,需要CNAS才能开展?!!!
难道CNAS不是市场经济的行为吗? 你到处抹黑CNAS 有何居心?!!!
2、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未经考核合格,不能开展“非强制检定”,只能开展“校准”。
计量标准未经考核,还叫什么计量标准?!!! 你自己画本驾驶证就可以扣分吗?!!! 路云 发表于 2022-3-7 15:03
北京市的《公告》只是谈及了需要开展授权检定项目(向社会开展检定,以及对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时, ...
“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只是开展“强制检定”需要通过考核并授权,开展“非强制检定”要通过考核但不需要授权,仅此而已。”在《公告》发布以前就是这样的。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8 13:15 编辑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8 07:35
1、在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所建最高计量标准不需要进行考核。也就是说,“非强制检定”在企业内部 ...
你既然承认校准非法制性,凭什么又说,校准需要建标,需要CNAS才能开展?!!!难道CNAS不是市场经济的行为吗? 你到处抹黑CNAS 有何居心?!!!的确是蠢猪一头。我说的是向社会开展校准需要建标,未经政府授权(非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就必须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向社会开展校准。企业开展“内部校准”,根本就没有必须建标的强制性要求。你这头猪到现在都还没有听懂人话。计量标准未经考核,还叫什么计量标准?!!! 你自己画本驾驶证就可以扣分吗?!!!蠢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看不看得懂啊?“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的确是蠢得死!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8 09:35
“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只是开展“强制检定”需要通过考核并授权,开展“非强制检定”要通过考核但不需要授 ...
《公告》中并看不出在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要通过考核的意思。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22-3-8 13:56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22-3-8 13:13
你既然承认校准非法制性,凭什么又说,校准需要建标,需要CNAS才能开展?!!!难道CNAS不是市场经济的行 ...
蠢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看不看得懂啊?“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的确是蠢得死!
北京的通告都说这么明白了, 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开展内部非强制检定的,可不用考核了。
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标准
什么叫 计量标准? 必须取得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的才叫 计量标准
你这个蠢货不明白这个道理, 永远看不懂 计量法 第八条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8 13:46
蠢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看不看得懂啊?“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 ...
北京的通告都说这么明白了, 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开展内部非强制检定的,可不用考核了。说穿了,就是不用建立计量标准了。北京市的《公告》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里说了“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开展内部非强制检定的,可不用考核了”这句话呀?你蠢猪的眼是不是瞎啦? 路云 发表于 2022-3-8 13:20
《公告》中并看不出在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要通过考核的意思。
是的,不需要申请考核了。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8 14:19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8 14:09
是的,不需要申请考核了。
他也没说“不需要”,他只是针对企业向社会开展检定(包括“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和企业开展内部“强制检定”两种情况。即:需要同时通过考核和授权的情况。 路云 发表于 2022-3-8 13:58
北京的通告都说这么明白了, 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开展内部非强制检定的,可不用考核了。说穿了,就是 ...
北京市的《公告》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里说了“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开展内部非强制检定的,可不用考核了”这句话呀?你蠢猪的眼是不是瞎啦?
论坛蠢货再骂街也没有用。
事实摆在面前,北京企业已经无法申请内部检定的和内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考核了.
本帖最后由 wulixi2000 于 2022-3-8 18:03 编辑
计量的法制性 决定 市场规则,企业内部使用的计量标准 对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非强检 自主管理 自己负责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其实是好事啊,企业愿意通过CNAS 对自己内部校准和非强检 用市场化的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也是好事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可以把精力更多的放在计量公益性和基础性工作上面。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3-8 16:10
北京市的《公告》哪一条哪一款哪一段里说了“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开展内部非强制检定的,可不用考核了 ...
没工夫跟你这个蠢货闲扯。“北京企业已经无法申请内部检定的和内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考核了”这也只是你这个蠢货个人的理解,《公告》可没这么说,也没根据这一情况予以说明。究竟是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不需要建标考核,还是强行禁止企业不允许在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都没有给出权威解释。何况这还只是试点,并非一棍子打死。 wulixi2000 发表于 2022-3-8 18:02
计量的法制性 决定 市场规则,企业内部使用的计量标准 对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非强检 自主管理 自 ...
就法制性而言,“校准”≠“非强制检定”。“内部校准”可以自主管理,“内部非强制检定”,按照当下的法律法规,那就不是企业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路云 发表于 2022-3-8 14:17
他也没说“不需要”,他只是针对企业向社会开展检定(包括“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和企业开展内部“ ...
没说不需要?您看您在5楼贴出的《公告》第(一)条说的是什么意思。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2-3-9 18:01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2-3-9 15:50
没说不需要?您看您在5楼贴出的《公告》第(一)条说的是什么意思。
1、如果仅仅按照第一条的说法,只要是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无论是用于“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都不应该考核发证。2、如果对企业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所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无需进行考核发证,那么就应该一视同仁。即对于向社会只开展“非强制检定”不开展“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也不应该考核发证,只需直接授权即可。要么就是企业对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强制检定”也无需授权,因为两者的检定能力要求是一样的。所谓“强制”与“非强制”,个人认为都是针对用户的监管要求,对承检机构的检定实施过程的能力要求,不会因为“强检”还是“非强检”,或者“对内”还是“对外”有所差异。差异仅仅是对外(向社会)需要授权(境内法制计量要求),对内无需授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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