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CNAS公正性的疑问
前提:已通过CNAS:A设备的校准能力、B项目检测能力。B项目是用A设备检测的。1、同一操作员,校准A设备,同时用A设备去检测B项目,影不影响CNAS的公正性?
2、一个操作员,校准A设备,另一个操作员用A设备去检测B项目,但是校准证书、检测报告,2人互签编制、校核,影不影响CNAS的公正性?
3、还是说必须是不同的人员,配齐4个人,主要是想着节约成本。
特此,请教各位同行! 通过CNAS能力的项目,自检的问题可以这样理解,我觉得没有什么不行,只要你程序符合。 首要一点,具备A设备校准能力
1、可以用A设备校准B项目,但不能同时,A设备校准后确认符合检测B项目的要求,才可以进行B项目的检测
2、两个操作员互相校核是可以的,前提是都能掌握对方校准/检测项目的基本技术能力。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4-10-17 09:32
首要一点,具备A设备校准能力
1、可以用A设备校准B项目,但不能同时,A设备校准后确认符合检测B项目的要求 ...
能力是都有的,持证。同一个人是否可以即校准A设备,也用A设备去检测B项目? 斤斤计较 发表于 2024-10-16 18:40
通过CNAS能力的项目,自检的问题可以这样理解,我觉得没有什么不行,只要你程序符合。 ...
非常感谢!谢谢! 唯一的爱人 发表于 2024-10-17 14:08
能力是都有的,持证。同一个人是否可以即校准A设备,也用A设备去检测B项目? ...
同一个人若是既具有校准A设备的校准资质,也具有用A设备去检测B项目的检测资质,就可以。好多单位都有自校或内部校准的情况。
长度室 发表于 2024-10-18 08:55
同一个人若是既具有校准A设备的校准资质,也具有用A设备去检测B项目的检测资质,就可以。好多单位都有自 ...
非常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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