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权限发链接,您自己可以查 河北省计量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数据中心里的授权机构搜公司,能够看到。 ...打开共享服务平台,几千条信息,您不告诉我机构名称,您让我怎么搜? wuli攀攀 发表于 2024-11-22 13:52
这就是1069授权,省局管理的省级法定机构
有计量专项授权证书而没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的也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么? 路云 发表于 2024-11-22 15:14
打开共享服务平台,几千条信息,您不告诉我机构名称,您让我怎么搜?
搜公司两个字啊,后面能看到授权证书附件。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4-11-25 11:28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24-11-22 22:09
搜公司两个字啊,后面能看到授权证书附件。个人认为,只要授权向社会开展检定(无论是“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那就是法制计量的行政许可行为。专项授权向社会开展的检定项目,授权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出具的《检定证书》的法律效率,与政府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出具的《检定证书》完全等效。否则就不应该授权检定,充其量也就是对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校准实验室的,向社会开展校准技术服务的获认可能力范围进行备案。我认为现在相当多的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混淆了概念,将法制计量领域授权向社会开展的“非强制检定”,与获CNAS能力认可,以第三方身份向社会开展的“校准”技术服务混为一谈。是该管的是事不好好管,不该管的事也要拼命插手管。这就是顶层计量法修订工作停滞不前,导致难产,无法从顶层法律上予以“校准”合法定位的后果。按理说政府只管法制计量的检定,不应该插手管校准。授权只有两种,一种是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向社会开展检定,第二种是授权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强制检定”。“校准”从当下的法律层面来说,不应该由你政府授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与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都可以授权向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这不是四六不分吗,两者有什么区别?有能力开展非强制检定的单位多如牛毛,为什么只授权给张三,不授权给李四?总得给一个合理的,令人信服的理由吧。总不能说我牛逼,我任性,我愿意吧。 路云 发表于 2024-11-21 09:42
那不就是任何企事业单位,只要建了标,通过了考核,都可以申请授权向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吗。您现在随便找 ...
现在市场的情况了解到的是,现在企业申请建立计量标准考核,权限是行政审批局这边最后下证,有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以后,如果企业(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注册地是在当地的保税区内部,那么依据几年前国务院一个相关文件,企业就可以写一个自我承诺声明进行公示,目的就是可以开展对应的计量检校工作。很多公司已经通过这个模式声明开展工作了 hushunjie 发表于 2024-12-12 11:48
现在市场的情况了解到的是,现在企业申请建立计量标准考核,权限是行政审批局这边最后下证,有了计量标准 ...依据几年前的国务院的什么相关文件?企业只要向社会公开自我承诺声明,就可以向社会开展检定了吗?不需要授权了吗? 这个照片是企业的自我声明,里面有相应的文件。 这只是在自贸区实施的改革试点,针对的是经营许可,并不是行政许可。这些企业能向社会开展检定,一定是通过了JJF1069考核的,并且在营业执照中有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的主营业务。通过了JJF1069要不要发证?取消了授权证书的审批,并不表明他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了。就算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他也同样不需要走授权证书的审批。难道没有授权证书,他就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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