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 发表于 2025-3-15 11:21:45

湖南湘测建筑环境分析检测有限公司

        当事人出具报告编号:XCGG240038、XCGG230139 未按照GB/T5750.2-2023的标准进行样品保存、超时分析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的规定,属于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当事人报告编号:XCGG230136、XCGG230137样品在采集前就进行了实验室分析、伪造原始记录、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当事人报告编号为XCGG240040未按照HJ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进行标准溶液标定、样品取样容量小于标准规定、无相关检测仪器使用记录、伪造原始记录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的规定,属于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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