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证书中的某个参数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可以使用CNAS标...
各位老师好,请问校准证书中有一个项目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该项目没有技术规范),那出具的校准证书可以使用CNAS标识吗?参考过其他家的证书,他们会在这个项目前面加*号,然后在后面备注加*号的项目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这么做可行吗?有没有依据? 认可文件里有写的,标注清楚不在认可范围内的项目/参数并说明不在认可范围内。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5-6-27 14:49认可文件里有写的,标注清楚不在认可范围内的项目/参数并说明不在认可范围内。 ...
好的,我去找找,非常感谢!解了一个大难题 dazhouseven 发表于 2025-6-27 14:59
好的,我去找找,非常感谢!解了一个大难题
谢谢 学到了 dazhouseven 发表于 2025-6-27 14:59
好的,我去找找,非常感谢!解了一个大难题校准不同于检测,检测项目是被检参数。同一被检对象可能需要检测多个被检参数,可能存在部分参数不在认可范围内的情况,于是可以采取分包的方式分包给具有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承担分包任务的检测机构不具备该分包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则应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清晰地标注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本实验室有部分参数未通过CNAS认可也一样)。但校准不同,校准的项目不是被校参数,而是整个被校对象。所以校准不存在部分参数(注:不是项目)未获CNAS认可的先例,要么整个被校对象未获CNAS认可。这种情况是不能在《校准证书》中使用CNAS认可标识的,只能通过转包的形式,委托另一家具备该项目(被校对象)校准能力的校准机构校准,出具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所以《校准证书》没有加*号标注“此项目未通过CNAS认可”的先例。 路云 发表于 2025-6-27 21:57
校准不同于检测,检测项目是被检参数。同一被检对象可能需要检测多个被检参数,可能存在部分参数不在认可范 ...
错误,楼主的回答正确,加星备注不在CNAS认可即可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6-28 10:45 编辑
maby 发表于 2025-6-28 08:54
错误,楼主的回答正确,加星备注不在CNAS认可即可您找一份加*备注不在CNAS认可范围的《校准证书》出来给大家看看。什么被校对象的什么参数不在认可范围内,该被校对象的校准能力能通过CNAS的校准能力认可?有依据吗?有就晒出来。楼主说了这台加*备注不在CNAS认可范围的,是什么测量设备? 路云 发表于 2025-6-28 10:41
您找一份加*备注不在CNAS认可范围的《校准证书》出来给大家看看。什么被校对象的什么参数不在认可范围内, ...
要多少份?不能免费给你涨见识吧?五块一份给你参考如何?你这一看就是见识少啊,现在很多仪器的实际功能都比国家校准规范里的参数多?这部分客户需要计量,当然就需要备注了?过不了CNAS认可?涨点见识,再出来科普吧,误人!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6-28 17:21 编辑
maby 发表于 2025-6-28 14:05
要多少份?不能免费给你涨见识吧?五块一份给你参考如何?你这一看就是见识少啊,现在很多仪器的实际功能 ...我又不是要你拿出来给我看,要你晒出来给大家看,明不明白?网上以“校准证书”为关键词百度搜索一下,你要多少份?还五块钱一份呢,你以为是晒皇帝的圣旨呀。问你楼主说的是什么仪器的什么参数的校准没有通过CNAS认可,该被校仪器的校准能力却能通过CNAS认可?通过CNAS认可的依据何在?楼主没说你帮他说呀。啥都拿不出,还嘚瑟啥呀? maby 发表于 2025-6-28 14:05
要多少份?不能免费给你涨见识吧?五块一份给你参考如何?你这一看就是见识少啊,现在很多仪器的实际功能 ...好好看看下面CNAS的有关规定吧。在你没有能耐给我长见识之前,让我先帮你长长见识吧。 带*是早期的行为了,就目前最新版的认可要求已经不合适了 路云 发表于 2025-6-28 17:18
好好看看下面CNAS的有关规定吧。在你没有能耐给我长见识之前,让我先帮你长长见识吧。 ...
假设,送校设备的测量范围超出了校准规范规定的测量范围或者当时认可的范围,但是所有方法一致,且实验室具备所有的标准器,是不是可以加标注,说明不在认可范围内? 15966500120 发表于 2025-6-29 09:32
假设,送校设备的测量范围超出了校准规范规定的测量范围或者当时认可的范围,但是所有方法一致,且实验室 ...您能不能说一下具体是什么测量设备?不要凭空想象、假设。如果超出了校准规范规定的测量范围,那就说明该校准规范不适用于该测量设备,就不能依据该校准规范对该测量设备进行校准。相当于该校准项目(被校对象)未获CNAS认可。 路云 发表于 2025-6-29 12:53
您能不能说一下具体是什么测量设备?不要凭空想象、假设。如果超出了校准规范规定的测量范围,那就说明该校 ...
第一种情况,依据检定规程开展的校准,CNAS要求至少按后续检定要求来申报参数,而这时有个客户要求按全部参数来校准,那没申报的参数又有条件开展,就必须备注,而且还有些单位连后续检定的参数都没申报齐全都通过了CNAS评审。第二种情况,开始申报CNAS能力时,范围比较小,比如申报了300mm的卡尺,后面采购了大量块并送检符合要求了,在新能力未公布前,客户送了500mm的卡尺,那300以上的校准点就必须备注。第三种情况,比如自动电位滴定仪,他的校准规范中没有pH档的校准方法,而很多仪器是双功能的带pH档,那出pH档就要备注。目前见识的情况就这几种,如果有误请指正。 路云 发表于 2025-6-29 12:53
您能不能说一下具体是什么测量设备?不要凭空想象、假设。如果超出了校准规范规定的测量范围,那就说明该校 ...
早期2023年我见过两家广州的第三方单位,其中一家还是公转私的,就出过带*号的证书,备注有说带*的项目不在能力范围内 路云 发表于 2025-6-28 10:41
您找一份加*备注不在CNAS认可范围的《校准证书》出来给大家看看。什么被校对象的什么参数不在认可范围内, ...
老师好,我说的是固定污染源CEMS系统的校准,依据的是JJF 158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规范里没有湿度这个参数,但现实中有湿度这个参数,客户要求校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加*备注带CNAS标识出校准报告?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5-6-27 15:15
非常感谢! 计量小白006 发表于 2025-6-30 08:39
早期2023年我见过两家广州的第三方单位,其中一家还是公转私的,就出过带*号的证书,备注有说带*的项目不 ...
没猜错的话,广州的还是公转私的那就是广电了~~他家的证书质量,行业内算好的了,我们很多客户审核,证书指定要他们家的,主要涉及汽车检测,EMC这块的 斤斤计较 发表于 2025-6-28 23:00
带*是早期的行为了,就目前最新版的认可要求已经不合适了
有些客户对加星不理解或需要解释,现在很多都是直接在证书下面备注了,如:直流电压不在CNAS认可范围,或者直流电压1000V以上校准点不在CNAS认可范围 猫仙猫神猫圣 发表于 2025-6-30 08:04
第一种情况,依据检定规程开展的校准,CNAS要求至少按后续检定要求来申报参数,而这时有个客户要求按全部 ...
电磁类的更多了,直流电源规范里到1000V,现在很多源都超过1000V,计量超过1000V校准点就需要备注,以前功分规范没有谐波,军工的规范有谐波,有些客户不要军工的规范,那计量谐波就需要备注,例子很多 静心养气 发表于 2025-6-30 08:03
少回复这个云砖家,地方小所半桶水,自以为很懂,到处指点。
地方小所很多连半桶水都没有(除了技术负责人和个别骨干可能水平较高),见识的少,又不出去交流,还自以为正统,就会那几个项目,还不精,远不如一些大型第三方机构的骨干 猫仙猫神猫圣 发表于 2025-6-30 08:04
第一种情况,依据检定规程开展的校准,CNAS要求至少按后续检定要求来申报参数,而这时有个客户要求按全部 ...第一种情况,依据检定规程开展的校准,CNAS要求至少按后续检定要求来申报参数,而这时有个客户要求按全部参数来校准,那没申报的参数又有条件开展,就必须备注,而且还有些单位连后续检定的参数都没申报齐全都通过了CNAS评审。校准针对的就是被校测量设备复现量值的主要计量技术参量“示值误差”,检定规程中的其他辅助参量不是校准所关注的,这些辅助参量的影响,都会在“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中有所反映。所以CNAS只要求满足后续检定的全部项目即可。再说好像没有哪家计量机构有能力校准检定规程中的后续检定项目,而没有能力校准检定规程的其他检定项目的。您说的有些单位连后续检定的参数都没申报齐全都通过了CNAS评审,是哪家校准机构?什么校准项目?我上官网查一下。按照现在CNAS-CL01-A025∶2022第6.4.1条和7.2.1.5条之规定,是不可能的。第二种情况,开始申报CNAS能力时,范围比较小,比如申报了300mm的卡尺,后面采购了大量块并送检符合要求了,在新能力未公布前,客户送了500mm的卡尺,那300以上的校准点就必须备注。这种情况在您申报通用卡尺校准项目时,在能力表中该项目的限制性说明中,一定有“只校准测量范围300 mm及以下的通用卡尺”,或“不校准300 mm以上的卡尺”的限制性说明。当您接到客户送校的500 mm卡尺时,您应该主动告知客户不具备300 mm以上卡尺的校准能力。客户知悉后,一定会另觅他家送校,或者委托你转包给另一家具备能力的校准机构校准,而不会花这种冤枉钱。第三种情况,比如自动电位滴定仪,他的校准规范中没有pH档的校准方法,而很多仪器是双功能的带pH档,那出pH档就要备注。目前见识的情况就这几种,如果有误请指正。还是与第二种情况一样,没有校准方法,你依据什么校准?你的自动电位滴定仪校准项目的校准能力表中,有没有pH值参量校准?如果被校参数与校准方法都没有,就不能对该参量进行校准。如果现在有很多仪器有双功能,那么规范的操作,就是你们应该在能力表中的“自动电位滴定仪”项目,增加“限制性说明”,声明“不校pH值参数”。 dazhouseven 发表于 2025-6-30 08:44
老师好,我说的是固定污染源CEMS系统的校准,依据的是JJF 158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您好!湿度参量并不是JJF 1585-201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中的校准项目,而是检测项目。在校准规范的附录C部分,给出了具体的检测方法。规范的操作不应该出现在《校准证书》中,而应该单独出具《检测/测试报告》。检测依据应该是JJF 1585-201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附录C和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第5.2条。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6-30 13:45 编辑
maby 发表于 2025-6-30 10:53
电磁类的更多了,直流电源规范里到1000V,现在很多源都超过1000V,计量超过1000V校准点就需要备注,以前 ...你没有校准规范,你依据什么来校准直流大电流源的?JJF 1597-2016《直流稳定电源校准规范》根本就不适用于校准大电流源。你最多也只能校到1000 V(限用,因为你的能力表的校准范围上限就是这么大)。还依据JJF 1597来校准1000 V以上的直流大电流源,那就是扯淡,忽悠。客户不要军工的校准规范,可以让客户提供校准依据呀。如果客户提供的校准规范不是你能力表中的,那就不是加*加备注的问题了,而是整份《校准证书》都不能盖CNAS认可标识,也不能带获认可状态声明。客户拎不清有情可原,你们作为电磁计量的专业人员,也拎不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