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发表于 2025-12-12 17:44:47

bcho 发表于 2025-12-12 16:42
谢谢路老师。才知道建标和建标考核是两回事。我的理解是按您的说法,建标,自己公司按1033建立就可以,不 ...我所说的是只开展校准,不开展检定。要有公信力,只有两个途径:1、申请CNAS校准能力认可;2、检测实验室的“内部校准”项目申请CNAS的确认。如果要开展非强制检定,你只能申请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开展相应项目的校准,但这种校准仅国内有效,国际不互认。也就是说,CNAS通常只认获得CNAS认可的,或由签署国际实验室合作组织互认协议(ILAC MRA),或者ILAC承认的区域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其认可范围内提供的校准服务(即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除非此类机构不可获得(见CNAS-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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