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国中医药法监发〔20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全国中医药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标准化规范管理,引领和促进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我局组织对《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第23次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0月25日 《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不严谨,第三十七条中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已被《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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