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同仁JF 1033-202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关于溯源的问题
当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能满足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计量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可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能力的计量标准。是否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管总出申请,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我看有的老师说1033-2023中已经取消了这个要求?不需要市场监管总局同意了?请各位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4.1.3 计量标准的溯源性5)当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无法满足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建标单位应当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测量能力的计量标准。
1033-2023修改为
5) 当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无法满足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计量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 建标单位应当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测量能力的计量标准。
虽然没说“需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国际溯源”,但是申请一下准没错。毕竟是中国国情。 既然新版的删掉了事前国家层面的审批,那就是不再需要这一步,否则为什么要删掉呢?删掉即表明无需。这也是表达了简化行政流程同时将技术判断和风险控制主体转移到企业上。 当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能满足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计量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可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能力的计量标准。1033项目的考核和审核中心审核资料这是两个分开的板块,老师觉得没有必要,但是审核中心审核资料需要确认,所以要出具一个说明。 路人甯瑜 发表于 2026-3-21 08:57
4.1.3 计量标准的溯源性
5)当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无法满足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 ...
感谢,感谢🙏 llxxx0418 发表于 2026-3-21 14:13
当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能满足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计量设备量值溯源需要时,可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 ...
感谢,感谢🙏 Superliving 发表于 2026-3-21 09:34
既然新版的删掉了事前国家层面的审批,那就是不再需要这一步,否则为什么要删掉呢?删掉即表明无需。这也是 ...
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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