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 发表于 2026-3-23 17:09:10

深圳科华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详情:
2025年4月7日到4月9日以及4月11日,当事人深圳科华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前往江西安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校准,时间共四天,涉嫌未参照现行有效计量技术规范出具证书。
超声波探伤仪,校准日期:2025年4月11日,证书编号:KH25019700076,参照的技术依据文件为JJG746-2004《超声探伤仪检定规程》,已于2024年被替代,现行有效的为JJG746-2024《超声探伤仪》检定规程,于2024年12月14日实施。
GPS接收器,校准日期:2025年4月11日,证书编号:KH25019700059,参照的技术依据为JJF1118-2004《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校准规范》,已于2023年被替代,现行有效的为JJG 1200-2023《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检定规程,于2024年4月12日实施。
涉嫌伪造校准数据:
(1)自动安平水准仪,校准日期:2025年4月11日,证书编号:KH25019700023,标准器为水准仪检定装置,该标准器为大型仪器,无法携带现场,但证书校准地点是客户检测室。
(2)多功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器,校准日期:2025年4月7日,证书编号:KH25019700050,标准器为影像测量仪,该标准器为大型仪器,无法携带现场,但证书校准地点是客户检测室。
(3)分离式油压千斤顶,校准日期:2025年4月7日,证书编号:KH25019700111,需要反力架,现场不具备开展该项目校准能力,但证书校准地点是客户检测室。
当事人于2026年1月4日收到我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宜市市监责改〔2026〕1号),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不按照现行有效的计量技术规范出具证书,伪造校准数据的违法行为,并于2026年1月18日前对上述5台设备重新进行校准。当事人于2026年1月5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核实整改以及人员培训,附件中提交了一份江西安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取消与当事人后续计量校准合作的通知函,故当事人无法对上述五台设备进行重新校准。且当事人与江西安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截止本案调查终结前未结算上述校准的款项。经查,当时人对江西安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超声波探伤仪和GPS接收器涉嫌未参照现行有效计量技术规范出具证书,对江西安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自动安平水准仪、多功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器、分离式油压千斤顶涉嫌伪造校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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