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一个综合性仪器的证书出具问题
假如实验室来了送检仪器,含有A参数和B参数,但A参数和B参数属于实验室的不同部门,那么各参数完成检定工作后,如何出具证书,是各出各的证书还是合出一份证书,如果合出一份证书,涉及到检定员签字、主管签字时该由哪个部门的人员来签?? 有能出两个及以上参数(没有相互关联)的计量器具吗?如果有的话,也应是做为两个分离的参数使用的,认为还是应该出具两份检定证书。 我们是各出各的检定证书。回复 1# 的帖子
应当是各出各的检定证书。主管,检定,复核是经受权后,方可签字。 很正常的,比如多功能校准仪,有温度参数就是不同部门的。整合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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