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复检
定量包装商品抽样不合格,相对人提出异议,如何处理? 不受理复检,因为抽样规则决定了不能复检,如果只有10包,你全抽了,都破坏了,那怎么复检,但有一点如果没有全破坏,那么剩下的样品可以让复原原始记录,所以这项工作要细心做,不能让相对人有任何不利于我们的想法. 检测过程相对人在场,检测的数据他们都知道,最好在记录上签字,表示无异议,以后再提异议也就无依据了 定包的复检可操作性不强,如检测50kg的定包,你不可能把所有样品全给封存好带回单位的,样品既然不能带走,那么经销商或者是企业是完全可以做手脚的,如注射几百毫升的水分进去,复查的话,复检结果会怎么样?我们去检测定包,都是在现场当着经销商或者企业的面对使用的衡器进行检定,使他们对衡器的确定度没有异议,检测的数据,经销商或者企业可以记录的,他们自己可以根据检验规则来计算结果的。 原帖由 海狼 于 2008-9-14 12:37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定包的复检可操作性不强,如检测50kg的定包,你不可能把所有样品全给封存好带回单位的,样品既然不能带走,那么经销商或者是企业是完全可以做手脚的,如注射几百毫升的水分进去,复查的话,复检结果会怎么样?
我们去检测定包,都是在 ...
我所知道也大概和此相同 没有完全一样的东西和完全一样的环境条件!就不用复检! 不受理~~~~
原因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不具有复检性~~~~ 也有做法:抽同一批次的20个样本,分两组,检验一组,一组留样。 行政处罚法规定相对人有申辩权,不受理异议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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