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 发表于 2008-6-17 21:38:39

关于“强制检定”的问题讨论

1、请问如何理解强制检定的法规要求,只要不是用于“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领域属于国家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就可以不列入强检要求。
2、企业若建有压力表标准的,可不可以开展有检定工作。

大熊 发表于 2008-6-18 01:33:37

个人看法!

企业的标准只能适用于企业内部的质量控制,他们建立的标准只适用于企业本身的要求,除了军工企业,其他不能企业的标准不能代表我们检测机构的标准,只有通过我们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应。

hzjyhy 发表于 2008-6-18 11:18:16

1。问题1,针对没有涉及到的这四方面的仪器,应该可以不需要强制检定的!
2.问题2,即使单位建标了,也是不能对压力表进行强制检定的!因为需要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才可以进行的!

nana 发表于 2008-6-18 11:40:02

补充1点,问题2.可以对企业内部的非强检的压力表开展检定工作。

hzjyhy 发表于 2008-6-18 11:43:53

同意楼上的,可以对本企业用于非强制检定目录的压力表进行检定!

jhjczx 发表于 2008-6-19 09:44:32

非强检工作压力表,企业建标后可自检,如果属强检压力表,需获得计量授权后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检定,否则需送当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进行检定。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8-6-19 13: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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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可以在企业内进行日常检定工作,但用与贸易结算的关口表不能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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