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己校准的计量器具如何贴标识?
企业自己内部校准后的计量器具如何贴标识,因为校准是没有合格不合格的,只有校准结果数据,所以不能贴合格证这个标识,那是否就不要贴标识,给器具出校准报告就行啦!不知是否可以?大家谈谈。[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1-29 14:42 编辑 ] 校准以后,可以根据工艺做一个确认,如果确认通过,就可以贴合格证,间隔根据产品情况确定。 校准后符合使用的计量器具,标识内容是器具编号、校准日期及校准单位。 在程序文件里规定一下,可以在校准后判定符合使用要求时, 贴上合格证. 应该还要看是否具有检定能力吧,如果只有校准能力那就不能贴合格证了.但是可以在程序文件里规定哪些贴校准证,哪些贴限用证,哪些贴停用证. 如果是检定合格的贴合格证,如果是校准结果符合工艺要求的贴准用证。 只要符合参数要求就可以贴合格标签的
要求使用部门委托
如果符合委托要求的,贴准用标识 校准后的仪器,应加贴校准标识,而不应贴合格证. 需校准的仪器,内部编制一个允差范围,校准后看看数据能否满足要求。能满足就贴"合格",不能满足就做其它处理。 贴个黄色的准用证,内容是有效日期和仪器编号.或都用颜色标识,只要能区分就可以了. 只要是符合要求和能接受的就可以贴一下/ 这要看你们企业管理程序的要求啦。标签一般是要贴的。回复 1# 的帖子
不要贴合格标示,要贴允许使用类似的标示。只有检定擦可以贴合格与否的标示合格证的贴法?
听了上面的讲解,我有些疑问:我们公司有很多仪器在深圳中航校准,有些仪器他们校准完后就贴上了"合格证",像通信测试仪,信号发生器等贴的是"校准证",请问他们贴合格证合理吗?贴了是否说明是他们判断以后贴的,我们公司需要再贴合格证吗?
不需要再贴了!
校准单位直接给你们贴好了就不需要再贴了。我们对自己校准的量具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贴规定格式的准用证。 我公司校准的仪器通常是要技术部,生产部,工艺部门,质量部等部门审核以后,满足实际生产需要,然后形成正式的文件,形成常规操作,加贴校准标识,校准报告存档。 根据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所有经校准后合格的测量设备,都要进行计量验证,看其是否满足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也就是要经过计量确认。(定义:计量确认 Metrologicalconfirmation 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注1.计量确认通常包括:校准和验证、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与标签。
注2.只有测量设备已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注3.预期使用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分辩力、最大允许误差等。
注4.计量要求通常与产品要求不同,并不在产品要求中规定)
校准后经验证满足计量要求的贴“计量确认合格”标识。
回复 19# 的帖子
你说的“计量确认合格”标识。我第一次听说,看来需要定制。对么? 校准是没有合格与不合格,但应有校准数据。企业自己校准的计量器具,根据数据企业完全应知道是不是合格!否则企业自己校准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根据校准数据,结合企业的要求,确定是否合格,合格的加贴合格标签。 不管是检定的测量设备还是校准的测量设备,根据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的数据经确认合格我公司一律贴"计量确认合格"证. 出具检验报告单貌似就行了吧 原帖由 阿童 于 2008-7-24 15:17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不管是检定的测量设备还是校准的测量设备,根据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的数据经确认合格我公司一律贴"计量确认合格"证.
是否可以将您的 计量标签的样稿发上来参考使用 对1楼楼主问题的回复
校准是一个活动,校准结果是这个活动的产品,是产品就必须有合格与否的判定。
因此计量校准仍然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凡是满足校准规范要求的就可以判定校准合格,不满足校准规范的校准就不合格。校准合格证和校准不合格的校准报告就是该产品的检验结果的证明(凭证或标识)。
但是,按GB/T19022标准规定,测量设备的使用者关心的并不是测量设备是否合格,他们更关心的是测量设备是否在他们的测量活动中可用。因此就有了将校准结果得到的测量设备计量特性与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进行比较验证的活动。
只有满足计量要求的测量设备才能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不满足计量要求的测量设备即便是校准合格甚至检定合格,也只能签发计量确认不合格的标识,而不允许用于那个测量过程。
明白以上道理后,我们就可以回答1楼楼主的问题了:
1校准后应该签发合格与否的凭证,凭证包括了校准合格证和校准报告。
2校准合格与否的凭证是给计量确认员的,供计量确认员用于与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相比较的输入资源之一,而不能发到生产现场给测量设备的使用者。测量设备的使用者需要的是计量确认员签发的计量确认标识。
3只有当计量校准员同时兼任计量确认员时才可以不再签发计量校准凭证(合格证和校准报告),此时该同志先以校准员身份对测量设备执行校准,得到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然后以计量确认员身份凭校准结果与计量要求相比较进行验证,根据验证结果直接签发计量确认标识。其计量校准记录同时也成为了计量确认的记录。 严格来说应该是准用标示,是指该设备经过确认符合使用要求,可以使用,因此你单位自己校准的计量器具只要认为符合使用要求也可以贴,但是应该保存合理的校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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