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计量的困惑
大家好请教一个问题,我的老板要求我们现在自己做计量,并且我们已经购买了一些计量器具,可是我们没有计量证,请问可以这样做吗??我们的最高标准是外送的,这样我们自己做计量符合计量法吗? 要先建标,然后当地质量监督局审批。最好先和质量监督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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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不行的,最基本的应该是有:1、设备有,并可溯源
2、环境
3、人员要有资格
4、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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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要开展计量检定时,首先必须提出申请,而在此之前,你的应了解申请的条件和过程,在你了解申请的条件和过程后,一切做计量的困惑都迎刃而解了.计量法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内校人员培训,取得检定员证书就可以了。 检定员证书是去各个计量机构考吗???一年考几次,多少钱啊? 原帖由 duomeiti 于 2008-6-26 16:10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计量器具是通过了,因为最高标准外送了,那人员呢??是不是一定是有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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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员证 如果设备,人员,环境等很多方面在硬件上面都是满足要求,缺乏的是资质,那么可以依托于某一个大的二级检定单位,否则如果自己建立实验室,实在是太麻烦。 如果是内校就只用具备“资格”与“器具”就可以了! 这样子是不行的,你要取相应得计量检定员证,还要建标公司内部计量
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四、企业有权建立对内部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计量标准装置,并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对直接用于检定企业内部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装置,建标考核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应该可以不建标也可以开展检定、校准工作。
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颁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19930918
【实施日期】 19930918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计量)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计量管理机构:
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过程中,加强企业计量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我局在广泛听取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计量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见附件),现
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给我局。
特此通知。
【章名】 附件: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企业计量工作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中原材料检测、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物料和能源核算、安全和环境监测、责任制考核、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等方面,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技术基础。企业只有用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和经营管理,才能达到提高产品质量、
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和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靠市场调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企业计量工作开始步入依法自主管理的轨道。面对我国将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形势,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迫切要
求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这些发展和变化对企业计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企业计量工作,仍然是当前的一项重
要任务,是企业苦练内功的重要内容。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积极促进企业增强自主管理计量工作的能力,加强对企业计量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使之有效地发挥技术基础的保证作用。现就新形势下加强企业的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企业要积极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计量器具采购、验收、使用及量值溯源等项规章制度,合理地设置计量机构和配备计量人员,采用先进有效的计量管理方式和方法,加强对企业内部计量工作的管理。
二、企业计量工作应与生产、科研开发、经营管理紧密结合,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消耗提供计量保证。配齐、管好计量检测设备,做好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计量检测工作。
三、企业要做好计量检测设备和计量标准装置的量值溯源工作。计量标准装置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四、企业有权建立对内部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的计量标准装置,并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对直接用于检定企业内部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装置,建标考核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
五、企业检定或校准非强检工作计量器具时,允许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技术规范中的检定和校准时间间隔、项目和测量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有条件开展强检工作的企业,经对最高计量标准装置建标考核合格后,可授权企业开展对内部使用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
七、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指导企业学习和采用国际先进的计量保证模式,完善已有的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计量数据管理、计量工作计算机管理等方法,逐步实现企业计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八、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把监督管理企业行为的重点放在企业外部计量违法行为和计量纠纷方面。国家技术监督局将尽快制定有关涉及企业之间物料、能源等计量交接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行为规则,以保障公平贸易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对于计量检测能力和计量管理工作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配合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帮助、督促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方面。具体帮促办法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十、计量器具是一种特殊产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其他产品质量。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应建立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使进入市场的计量器具产品都符合产品标准和计量法制要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新产品定型、样机试验、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严肃查处违法制造和销售计量器具的行为。
十一、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服务。组织计量技术力量为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测试难题;充分发挥计量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项服务;要组织建立社会公正计量站,为企业提供公证数据。
十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计量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保持与企业的密切联系,以提供有实效的指导。
十三、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所属企业计量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有关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做好对专用计量器具的管理,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的企业计量管理经验。 那要看你们的计量标准能否溯源和你们的校准方法是否得到认可。人员培训要求你们有检定员证或内校员证书即可。 那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的一些计量人员他的证是在外地拿的,那么现在工作地点和他原来拿证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城市,那么他原来的那个证还可以用吗? 原帖由 eric168 于 2008-7-25 22:41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的一些计量人员他的证是在外地拿的,那么现在工作地点和他原来拿证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城市,那么他原来的那个证还可以用吗? ...
技术监督局的人给我的回答是不可以用的~!说更换了单位证就无效了~!
他们说要拿着原先公司的证明,和现在公司任职证明去把公司名字变过来~!
不过基本都是不可行的~!我原先单位根本不给我开证明~还把我的证扣了~!
我就拿着扫描过的一份在外面找工作,现在又另外考了本~!
回复 17# wangshufei 的帖子
证是在那里考的并不重要,关键是你有证,有证就证明你有这个能力与资质。就象你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北京大学的毕业证在上海也被认为是大学毕业证! 我认为要有内校员资格证、仪器校准的各个检定标准、标准仪器至少是被校仪器精度的3倍以上以及相关的内校程序这几个条件就基本满足内校了 要看有什么样的检验器具,想内校就需要相应的校准员证书啊,没证自己内校是不行的啊还是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
看了各位量友的讨论,感觉还是一个不确定的答案,企业内校应具备的条件, 国家权威的计量管理部门为什么不出台一个条文解释或细则之类的,具体说明一下呢?这样既有法可依,又有可操作性,这么好的事,为什么没人做呢?权威人物们也有争议吧? 计量人员考计量检定员证书,有详细的计量操作规程,每一台仪器校验完成会出具内部校验报告,标准器外部计量站校验,可以保证公司内部仪器符合要求就可以了。 要有证书的哦,不然没资格出报告的啊。 好像说当设备校准所带来的贡献对检测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时,可以不校准,而采用核查。不知道怎样判断几乎没有影响,核查应该没有什么资格要求了吧 必须建立计量标准,计量标准一建好,就可以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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