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dongyan 发表于 2008-6-29 13:19:17

如何合理制定在用计量器具校准周期

如何合理制定在用计量器具校准周期

shcnbzjz 发表于 2008-10-10 16:53:31

电子衡器,
由于受工作环境的变化等影响, 计量
准确度易受干扰, 应执行: ①每年6~9
月每天校准1次; ②每年的10月至次
年的5月每周校准1次
这个校正日期是检定规程中或校准规范中规定吗?

风吹石 发表于 2008-10-11 11:53:44

每天校准一次?太可怕了吧?
对量程不大的电子衡器,一般都配有一个最大量程的标准砝码,在使用之前,用该砝码自校准一次,以确定衡器使用在正常的工作状态,这样的做法还是可以的。

融泰科技 发表于 2008-10-15 12:06:50

我们厂的螺纹规按计划的话每天自校验一次。
真是磨的快。

gonght 发表于 2008-10-16 14:21:01

没有必要这样每天校一次,每天校准一次?太可怕了吧?无异常使用前对零即可

小刚 发表于 2008-11-17 22:12:41

专用量具的检定周期制定不能脱离使用环境及生产情况。

zjt-1234567 发表于 2008-11-19 19:54:46

未建标可否自校?

企业在未建标前是否可以自己购买标准器对非强检和不参与贸易结算的内部计量器具开展自校工作,使这部分计量器具不送法定单位检定,从而可以节约检定费用?

paohong 发表于 2008-11-19 20:16:58

未建标前就用于下传,合理但是不合法,不是节约检定费用的问题。

余叶龙 发表于 2008-11-28 17:11:48

首先要知道,检定人员对计量器具所做的工作就是“追根溯源”,不要制造“UFO”式无源计量。

检定和校验需要“追根”,请参照国家计量法执行,这里不存在节约费用的问题。特别是四类強检项目必须送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以对企业负责和对社会负责。

其他非强检项目,采用校准“溯源”,不一定需要外送国家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但是所用计量的基准来源一定要可以追溯到国家法定计量基准单位。

所以,供应商的检定只能是校准参考值,还要考虑很多运输振动、堆栈存放环境影响、环境温度湿度差异影响等因素,在使用前,再进行一次校准是很有必要的。

若不考虑这些因素,只想省钱,就会制造出“UFO”式无源计量器具。对生产控制、对质量控制、对参数可信度都很不利,因小失大。

dongzi 发表于 2008-12-9 09:20:31

使用前校对一下就可以了吧,不要每天都去校,没有时间啊。
长期不使用的,在启用时一定要先确认量值的准确度。

yifan 发表于 2008-12-12 09:24:39

每天校正一次太烦了吧,我觉得一周一次差不多.是不是与使用频率有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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