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二等砝码标准装置如何满足JJG99-2006要求
依据JJG99-99建立的二等砝码标准装置在J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宣贯后,要不改变原来的检定项目,是否需要及时申请标准复查?如需变更,需要增加什么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的仪器设备?请给予指教。谢谢! 原帖由 午晚餐 于 2008-7-22 21:07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依据JJG99-99建立的二等砝码标准装置在J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宣贯后,要不改变原来的检定项目,是否需要及时申请标准复查?如需变更,需要增加什么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的仪器设备?请给予指教。谢谢! ...
当有新的检定规程替代原有规程时,应立即执行新规程。不需要申请标准复查,但要在标准履历书中及时填写变更后的检定规程的代号和名称。 好象标准砝码要换成无磁砝码,不然无法通过。 我们的没换
这次审查也没事 1、你的原二等砝码首先必须是实心的,不允许带调整腔。
2、满足第一条情况下,磁化率和极化强度必须符合F1等级砝码的要求。
3、不知你的配套设备是什么,无法判别配套设备的变更情况。
在我省,我要求填一个标准设备更换申请表,重复性、稳定性考核记录后直接把二等砝码标准装置改为F1等级砝码标准装置。不确定度能不要求就尽量不要求。在建标复查时再说吧。下面不会写的太多,到头来还是省里写完下面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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