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自校准建标的问题
我单位是一授权的检测实验室,有些项目需要自校准,那么这些项目是否需要建标?? 当然要建标,要不你怎么自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最高标准的单位,应向有关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和复查。所以自校的也要建标. 谢谢啦,据我了解,不对外开展检定校准,所用计量标准器具经过检定即可。 那是外行人所的话.或都是懒皮的做法.违反国计法:lol 自校准的项目,我觉得到不一定非要建标,毕竟比对、标准物质校准等也是一些无法直接溯源到国家基准的设备的溯源方法,应该更严格控制与管理到是必要的。 同意楼上的看法,在中国有多少公司建标了,在广东这边还没有几个建国标的原帖由 huangyuejuan 于 2007-4-5 11:26 发表那是外行人所的话.或都是懒皮的做法.违反国计法:lol 不对外开展检定校准,所用计量标准器具经过检定即可
不懂啊
不过要弄懂回复 #8 QHWYHQL 的帖子
我们是企业单位,对内开展检定校准,所用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也经过检定,但所开展的项目都建标了。 原帖由 xwsun587 于 2007-4-6 14:47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同意楼上的看法,在中国有多少公司建标了,在广东这边还没有几个建国标的
“建标”是指“建立计量标准”,“国标”是指“国家标准”。计量标准是一套装置;国标是一种规范(定),是制定出来的技术文件。
国家的最高“计量标准”叫”计量基准“,广东我知道的至少有一个橡胶硬度的国家计量基准,还有些副基准。
检测实验室的工作是检验和测试,不该对外做检定或校准,校准是校准实验室的工作,检定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所)和授权机构的工作,企业可以建标后在企业内部开展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
由于计量法没有对校准作出规定,目前处于无政府状态,很多检测实验室钻了这个空子,其实JJF1033对校准是有规定要建标的,由于没有上位法(计量法)的支持,所以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没办法管理,而国际惯例却承认校准的效力,一般来说,只要计量(标准)器具能溯源到国家基准,大家都认可校准的有效性。
检测实验室内部的计量器具可以内部进行校准,为了得到一定的权威性,建议还是按JJF1033的要求,把校准工作当检定工作来管理,建立最高计量标准,(次级计量标准理论上也应该建标,但不需要计量行政部门考核,企业可自行建立和管理),没建标而开展校准工作,目前还不能认为是违法,相当一部分的领域(行业)都承认这样的校准结果。
回复 #11 jlsts 的帖子
你的回答非常好,我很赞同。 谢谢各位老师,最近一段时间特别忙,没来看回复,对不起了回复 #5 巫婆 的帖子
如果只是开展内校,标准器送检合格,人员有证,制度、环境保障,开展校准工作,违不违法,是否要受到计量行政部门处罚。关于jjf1033
我看了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里面没有明确认校准要建标考核啊,只是在证书、记录、印(证)人员资格提了一下检定/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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