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新规程中杂散光的检定疑问
新规程中对B类仪器的杂散光的检定,只说明棱镜型的检定,怎么没有光栅型仪器的检定? 光栅型可见分光光度计于360nm检定杂散光,紫外-可见于220、360nm处。 本人认为:B段(可见区)--光栅型于360nm检定杂散光,棱镜型于420nm检定杂散光。A段(紫外区)--于220处。 规程的合并给管理带来方便,却产生实际操作的不便.大家看看,合并的离子计及紫外可见近红外,规程中总是给实际应用的检定员带来麻烦,新检定员看不明白,老检定弄得糊涂.大家怎么想的? 新分光的规程倒是还凑合,就是这个新的离子计的规程真的是好麻烦呀!照规程上的做恐怕要相当于检测原来的至少两三台的时间.回复 5# 丁香花 的帖子
是啊是啊真的很麻烦,到现在我给分光光度计定级的时候还要拿出规程来看每一项的指标。 规程宣贯的时候编规程的老师说了,新的规程符合国际趋势,写得尽量模糊一点。。 原帖由 哼哼猪 于 2008-8-2 22:36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是啊是啊真的很麻烦,到现在我给分光光度计定级的时候还要拿出规程来看每一项的指标。
哈哈!估计连起草人也要拿规程对照定级,咱也别难过.
总之,这种合并处理今后真的要找到好的方式.不然气体那么多规程,合并后不累死大家.哈哈! 我的新规程怕被我翻烂了了,写检定记录的时候要定级,打证书的时候也要定级,检定的时候拿规程出来一项项检,真的是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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