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热电偶(电阻)的温度二次仪表需要送检吗
我也有类似的问题想请教大家:我单位在以前对热工检定也建了标,单位就一些对内用的一些温度控制设备(如试金炉、干燥箱等),对温度的要求都不高,不属于强检范畴。去年因为所检设备不多,就取消了。
请问这些 配热电偶(电阻)的温度二次仪表需要送检吗?
[ 本帖最后由 vandyke 于 2008-8-2 13:00 编辑 ] 个人观点: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设备对最终出具的数据是否有影响,如果仅仅是一般要求的中间过程,没有必要进行检测. 热电偶和二次仪表都是要检定或校准的。过去自己做,现在就必须有另外的实验室来做了。
炉子的温场和箱子的温场也都是要经过检测的。 我认为还是检一下吧,数量也不多,检定费也不高。
回复 1# HSPKXJX 的帖子
为了能确保你们所使用的计量仪器准确可靠性,建议你正常送检. 非常感谢大家的指导:这些设备的数据我们自己认为不是很重要,差几十度没影响,没有必要送检;有问题就更换新的,不修理。
但现在的问题是技术监督局要求来检,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回复 6# HSPKXJX 的帖子
差几十度都没有问题?这可能是基于你们自己的判断吧?如果不是强检的,技术监督局就没有这个权力;如果你们是做体系认证,那么评审员(可能是技术监督局的人)提出的就必须要做的。 如果不是强制检定的设备,技术监督局没有权利要求你们检,但是你们自己不能不检,不管是内校还是外校,你们总要给一个说法!~任何量具都是要校验的,只是对校验的理解和做法有差异而已,常见的做法是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将设备分为A,B,C三类!A类必须检定,B类可由你自己决定校验周期,方法,C类可不校验,但是要规定有效期限,到有效期后要立即废弃!~
回复7#
因为我们以前建标的时候,已经做实验比对过。 计量法的条文里头有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才可以使用,所以这些仪表是需要检定的,但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发过文,非强检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呵呵,发文本身就是违法),因此,你只要拿出数据支持你把检定周期延长(比如那些表不容易坏,而工艺要求相差几十度没关系等理由),你就可以把周期延长到你认为足够的期限,那就和不检没区别了。注意,“拿出数据”的过程很需要技巧的。
实际上还有一次仪表(热电偶、热电阻),为什么就不要求你检定呢?这里头也是有文章可做的。
最坏的可能是把一次仪表都要拿去检定,那就.......呵呵。 关键看用在什么工序.关键工序要送检,作为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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