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dong 发表于 2008-8-5 15:44:27

关于建标问题

1、企业内校是不是必须建标?依据是什么?
2、计量人员是不是必须有 计量检定员证书?依据是什么?
3、计量室必须要有 JJF 1033-2008中的各项环境要求吗?只温湿度可不可以?

格非 发表于 2008-8-5 16:05:02

1.企业内部校准,未必就必须要建标。(我们单位前几年就没建标,只是今年才建标的)
2.计量检定人员是必须持有检定员证的,你可以查阅《计量法》
3.这一条你可能没看明白,考核规范里的原话是这样的:4.3.1温度、湿度、洁净度、振动、电磁干扰、辐射、照明、供电等环境条件应当满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重点是要满足“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因规程而异!

[ 本帖最后由 格非 于 2008-8-5 16:08 编辑 ]

电三表 发表于 2008-8-5 23:16:42

格非讲得真好,比我们地区JJF 1033-2008宣贯的老师强十倍,真是一句就讲透。就像我们说的闭环,好多老师讲得是如此绕行,把自己都绕进去了。华中科大魏教授讲得好,什么叫闭环,洗衣机洗衣服就不是闭环,空调制冷就是闭环。教授就是教授,就是强。

jlsts 发表于 2008-8-6 00:24:05

1、由于校准没有法律地位,因此也不受法律约束,卖酱油的拿个酱油瓶去校准他自己的分析天平也没有错的,只要他明白不确定度的道理就行,这当然是开玩笑,但事实上低精度的仪器“校准”高精度的仪器在现实中是真有的,我就经常用计量所的0.1级电阻箱“校准”我的5位半数字万用表,因为我只需要有1%就够了,而检定就必须按检定规程进行,标准器的要求是规定的,检定过的仪器不需要看数据(大多数),只要知道是否合格就行。
2、3条格非讲得很好。

vandyke 发表于 2008-8-6 12:48:34

校准没有法律约束?

格非 发表于 2008-8-6 16:42:04

回复 5# vandyke 的帖子

校准并不是无法律约束(4楼的可能是语误),而是校准出具的报告只是技术文件的一种,国际互认但在中国无法律效应!中国法律只认“检定”,前期我还在跟同事开玩笑说“检定”是中国独有的特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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