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力传感器能否建标?
看到论坛里有说压力传感器不能建标的问题,就想起了测力传感器的使用。就其性能来说,压力和测力传感器的原理和性能是一致的,如果压力的不能建标,那么测力传感器也就不能建标了。有量友碰到过这样的问题吗?回复 1# 风吹石 的帖子
我们这里就是用测力传感器来建标的。 测力传感器按照标准测力仪建标是可以的.老的负荷传感器国标废除后,还是参照称重传感器 我们原来建的标是三等标准测力计,更新测力传感器后向上级计量部门反应过此事;标准复查多次,结果名称还用原来的。也不知我们的兄弟单位是怎么做的? 测力传感器单独使用时一般用于专用测试场合,通常是与测力仪表配套组成“标准测力仪”再建标,
JJG391《负荷传感器》检定规程还是现行有效的,
2008年正在修订过程中,拟改为《力传感器》检定规程。 原建标为“三等测力计标准装置”,换了测力传感器后这名称是否要改? 请用标准测力仪建标,传感器和显示器一起,建本单位的最高标准是可以的, 0.3级的可以满足要求,
能否建标要看国家传递系统表中有这没有这一标准!!! 好的,谢谢版主;就是还没看到国家新的标准命名规范。 可以称为“测力仪标准装置”,只是在标准装置的不确定度中反映所建标准的等级情况(虽然是两个概念,但有一定的联系)。
测力传感器
回风吹石:因为没有看到规程有这方面的要求,如果测力传感器显示小数位数合适,检定中也可以用吗?[ 本帖最后由 dbhlong 于 2008-8-25 08:49 编辑 ] 原帖由 dbhlong 于 2008-8-22 11:37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原建标为“三等测力计标准装置”,换了测力传感器后这名称是否要改?
原则上应与实际名称相符。如:“XX等测力传感器标准装置”。 换了测力传感器报上级审核部门,他们对原“三等测力计标准装置”这一名称没有提出异议。
回复 12# dbhlong 的帖子
那是上级审核部门不仔细,他们对原“三等测力计标准装置”这一名称没有提出异议。 满足量传系统的准确度要求应该就是可以,计量院来我司校万能材料试验机时(2T),用砝码也没法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