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太细太多了
规程太细太多了,同一类好几种,复杂了,如,电压表,电流表,数字表,后规程怎么不概括前规程呢 是的,我也有同感,比如一个心电图机现在就分成了3个规程;气体分析仪也一样,分的太细了,真正的检定方法却都差不多,唉,不过这都是体制惹的祸,没法子 同意,连千分尺都分好几种,其实检定方法基本相同,不只检定的时候麻烦,建标的时候更是。 是的,试验机有个试验机万能试验机检定规程已足够了,谁会想到还会有:抗折抗压、数显的等等规程。 规程分得太细给我们增加了很多的麻烦,一个是建标,另一个是检定员取证。 估计这是政策导向的问题,以前都是在合并,象JJF34-1996指示表检定规程就包含了JJG34-1984及JJG231-1980,JJG31-1999高度卡尺检定规程包含了JJG31-1987及JJG286-1982,但是现在却分得如此细,这中间不乏造作之势。 现在金属硬度计规程就开始合并了,如“洛氏硬度计”和“表面洛氏硬度计”的合并,“维氏硬度计”和“显微硬度计”的合并。“弹簧实验机”等几个规程也合并了,这是好的一面。 合并并不见得是好事,合并后的规程不可能台具有操作性了,速度式流量计又恢复独立的几个规程了。 分就比合,合久必分。化学的规程正在走合并之路。合并本来应该是好事,但是处理不当,新规程对原来及分就规程的细节处理不够的话,势必导致检定员的困惑。如果仅仅是理解上的偏差还好办,若规程本身的缺陷,倒落得不尴不尬的境地。 我觉得有矛盾的存在才是比较可行的。天下一统,反而操作性很低,有时候根本没有办法去依据什么个人以为,主流仪器(成熟,使用量大,通用,基本定型)应该有专门的检定规程,如频谱分析仪,多功能标准源,DMM,数字示波器等等,可以专门出检定规程,可以包含很多其他专项规程的内容;同时,专项规程有存在的必要,比如直流电压表规程等等,有分有合,立体式发展。 规程确实非常的多,非常的细,几乎是每一种小的型别下面都是有一种规程,具体的实际检定校准工作难,相应的管理工作也是非常更加难。 实际的校验方法与校验规程存在一些出入,或者是其中某项非主要的参数没有检测,在这种情况下内校是否符合规范就很难确定,难道就是绝对的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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