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计量管理的相关问题
大家探讨一下如下问题,谢谢了先!计量管理是不是有点乱,新计量法十几年都讨论不出来,最新的是第六稿吗?
现阶段企业的计量管理该如何进行呢,有兴趣大家讨论一下如下问题吧:
国企和外企是不是有不同的侧重点,
1,企业内校量具,计量人员是否一定要取得计量检定员证?有职业资格证可以吗?
2,企业内部校准量具是否一定要建标?
3,量测仪器溯源,是否标准计量器具精度应为被测量具的3-10倍,有文件依据吗?
还是行业标准?
4,对企业的量测仪器采用检定或校准是否有要求呢?
5,强检量具是否需要备案?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1-29 14:12 编辑 ] 我们单位是国企,正在准备建标,现在的所有计量器具都是送市里计量所检定的。
在我们这里计量管理是这么做的:
1,我们如果要自己检定(校准),必须要建标,人员必须要取得计量检定员证,标准器要送检,目前正在准备建标中。
2,量测仪器溯源,标准器精度一定是被测量具的3-10倍,这个是根据检定规程或者校准规范来的,而且误差原理分析也得出3倍以上的精度才能保证标准器引入的误差足够小,当然,比对除外。
3,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我们都要求检定证书,有校准规范的都要求有校准证书,其他的则根据要求出校准或者测试证书。
4,强检量具,我们应该也有,但是每个都送计量所检定或其他部门(压力安全阀等送特种设备检验所),目前没有到质量监督局备案。以后建标能够自己检定以后,强检预计将进行备案送检制度。
以下是我们单位的做法,也是上级要求我们的做法
标要建,证要取,标准器要送检,强检的计量器具要备案。这就是我们目前的做法。至于标准器的精度,要满足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光满足3-10的要求还不行吧? 1、2、3条是国家计量法及相关标准有要求的,这是不能改变的,至少目前是这样的。对于3条,企业具体是采用检定和校准,都江堰市可以,但需企业自己相关文件的支承就可以了。对于第4条,档案是要建的,这有助于管理。 只有建了标的项目才可以做检定,经过认可或扩项的项目只能是校准.并不是谁都可以做检定的.大部分计量机构是没有资格做检定的,只能做校准. 我有同感 只有建了标计量机构才有资格做检定的计量有法制性的要求
计量工作不但要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还具有一定的法制性,要求建标,人员取证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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