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花 发表于 2008-9-5 17:58:26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立法听证会报名通知

为了有效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倡导合理消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国务院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列入了2008年立法计划。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计划安排,起草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将于2008年9月9日下午2:00举行立法听证会,现面向社会征集2位消费者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欢迎广大消费者踊跃报名参加,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有意参加立法听证会的消费者,请于9月8日下午3点前将您的姓名、职业、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我们,以便我们及时确认并安排您参加听证会。谢谢合作!
       联 系 人:庄磊
       联系电话:010-82261671
       传   真:010-82260107
       电子邮件:zhuangl@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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