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装置的主标准器是校准证书
请问检定装置的主标准器如果上级部门给的是校准证书有什么影响吗?回复 #1 echozhang74 的帖子
看什么标准器,没有强制要求是检定的没什么问题 主标准是校准证书,该项目就不能通过CNAS,主标准必须是检定证书,除非是无法出具检定证书的标准,如8902等 检定装置的主标准器不一定是校准证书,若检定装置还包括其它附件,校准证书是整套检定装置的证书,若检定装置只有主标准器,检定装置的主标准器是校准证书。 个人认为:1、已经作为主标准器了应该认为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2、校准证书表明其已经不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了。3、建议下载检定主标准器的检定规程,对照校准证书找出原因。(找出不合格但通过修正值可使用的项目) 我们单位有套检定装置也是这样的. 什么意思?标准怎么会是指证书上?回复 #1 echozhang74 的帖子
不行,标准器具一定要强制检定。 主标准器没检定规程当然就出不了检定证书 1按器具分类管理的说法,主标准器应属于强制检定,应要求出检定证书,2出检定证书要依据检定规程
3但某些主标准器没有检定规程,而有校准规范,
我认为出校准证书是趋势,对这类主标准器可以出校准证书,但在证书中应对校准项目分别给出符合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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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计量法,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该定点定周期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出具检定证书的没有异议,但目前随着校准的普及,校准证书也越来越多了,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如果给出的是校准证书,且出具校准证书的机构法定授权书或CNAS授权书中有此项目的,校准证书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是认可的,只是使用单位要对校准证书进行评价,看量传的参数指标是否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如果不满足的话是不行的。 主标准是校准证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例如长度标准中的量块,需要的不是合格不合格,而是具体的长度值及相关的不确定度,所以量块的证书现在都是校准证书,连检定规程现在也改为校准规范,而量块绝对是主标准器。中国计量院很多主标准器也是校准证书
这么说来他们也违反《计量法》了先做三个俯卧撑等回复
回复 13# jhjczx 的帖子
我认为能溯源就行,这是趋势。 我们国家的量传体系是出自前苏联,就是所谓的量值传递,一种至上而下的方法,强调的是强制,是一种政府行为;而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溯源,一种从下而上的行为,注重的是自愿自觉,是一种企业的自我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思想意识的反映,中国人喜欢被动去做事,而不是主动的去干事。 我公司就是只有校准证书,都没发合格证书. 作为检定单位,出具校准报告,就有可能说明标准器某项性能不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但他们可能不清楚该标准器传递的被检器具的精度等级,所以也不能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作为送检单位可以根据校准报告确认其是否满足本单位量值传递的需要。 1、如果是国家强检目录里列的器具,则必须要出具检定证书才能作为主标准使用;2、如果不是是国家强检目录里列的器具,有国家检定规程的,也必须出具检定证书;
3、既不是是国家强检目录里列的器具,也无国家检定规程的,可以参照校准规范出具校准证书。 计量标准的溯源性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1、计量标准器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主要配套设备应当应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
2、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当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
3、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当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如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以依据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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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参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里面说的很清楚。
不过个人认为校准是大势所趋,检定这种带有行政色彩的东东迟早要被淘汰的。 原帖由 ycyms 于 2007-5-14 16:37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1、已经作为主标准器了应该认为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2、校准证书表明其已经不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了。3、建议下载检定主标准器的检定规程,对照校准证书找出原因。(找出不合格但通过修正值可使用的项目) ...
开校准证书并不意味着你的标准器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了。比如8902接收机,国家现在是校准规范,依据该规范就应该出校准证书,而不是因为你的8902性能变差了就给你出校准证书 。
通常来说依据检定规程是出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等,客户要求出校准证书的话可以出校准证书。如果因为仪器性能变差了,计量单位擅自改出校准证书,个人认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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