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电子天平新规程检定天平不合格咋回事?
按电子天平新规程检定,天平的重复性、示值误差都超了,但不多,总在1e内,咋回事? 原帖由 柳树叶 于 2008-10-17 10:50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按电子天平新规程检定,天平的重复性、示值误差都超了,但不多,总在1e内,咋回事? 旧规程规定z使用中的电子天平最大允差为±1e、±2e、±3e,现在为±0.5e、±1.0e、±1.5e,这是为啥?平时检定就可以发现除了赛多利斯和梅特勒的电子天平可以达到0.5e以下的误差,其他牌子的电子天平总在1.0e以下。现在就这样要求是否有些苛刻了 原帖由 柳树叶 于 2008-10-17 12:49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旧规程规定z使用中的电子天平最大允差为±1e、±2e、±3e,现在为±0.5e、±1.0e、±1.5e,这是为啥?平时检定就可以发现除了赛多利斯和梅特勒的电子天平可以达到0.5e以下的误差,其他牌子的电子天平总在1.0e以下。现在就这 ... 我说的0.5e的天平规格为e=1mg,Max=110g左右的电子天平≤50g载荷时。 不知道你注意到没,电子天平检定规程是依据的是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制定的,在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里,对非自动衡器的等级划分为特种准确度I高准确度II中准确度III普通准确度IIII 四个等级的,国内把为特种准确度I高准确度II称为天平,中准确度III普通准确度IIII 称为秤。JJG 555-1996 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前言里就说的非常清楚:在内容方面,R76中的非自动衡器包括所有的非自动天平和非自动秤,而本规程只适用与非自动秤,不包括非自动天平。
既然电子天平检定规程是依据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制定的,则规程对电子天平的计量性能要求得和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里大体一致。
[ 本帖最后由 海狼 于 2008-10-17 13:48 编辑 ] 楼主以前允差也是按±0.5e、±1.0e、±1.5e啦.你要是按使用中的检定是没理解撒.
回复 5# wangxupd 的帖子
同意。老规程电子天平检定也是按±0.5e、±1.0e、±1.5e允差来要求的。回复 5# wangxupd 的帖子
老规程中首次检定是执行±0.5e、±1.0e、±1.5e允差要求,但这是对新生产、新进口、和修理后的电子天平而言,使用中的电子天平当然执行±1e、±2e、±3e的允差要求了。回复 4# 海狼 的帖子
不知海狼注意到电子天平的新规程JJG1036-2008中5.4.1的规定了没有?里面说的很清楚,电子天平分为Ⅰ、Ⅱ、Ⅲ、Ⅳ级。就我本人提出的问题,做一些自己的分析
最近几天我请教了上级技术机构的天平人员,他们认为可能原因:一是标准器的扩展不确定度满足不了7.1.1.1的要求,无法检定1级电子天平,二是砝码还是原先的带调整腔的二等砝码,可能是磁性没有满足检定要求引起来的。回复 7# 柳树叶 的帖子
首次检定:对从未检定过的衡器所进行的检定。包括:a:新制造 新安装的检定b:进口衡器的检定。随后检定:首次检定后的检定。包括 a:周期检定 b:修理后的检定 c:新投入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衡器,使用前申请的检定 d: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
使用中检验:检验使用中的衡器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条件,使用是否正确 可靠。
回复 10# 海狼 的帖子
请翻开JJG98-90正文第一页,“本规程适用于新生产(包括进口的)、修理后和使用中的各类非自动天平(以下简称天平)的检定。”本规程没有涉及理论上说得三个概念“首次检定、随后检定、使用中检验”;正文第八页表8也仅列出了最大允许误差分为:1.新生产、修进口、修理后,2.使用中回复 10# 海狼 的帖子
在新规程中JJG1036-2008中明确提出适用于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这等于增加了一个随后检定的要求,随后检定依然执行首次检定的要求这有些违背常识了。一个仪器未使用前性能精度很高,但使用中可能降低,这就意味着每个检定人员在随后检定中必须完成检定、调试两项看起来很容易的事情。 首次检定:对未曾检定过的新计量器具进行的一种检定。
后续检定:
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后的任何一种检定:
1) 强制性周期检定;
2) 修理后检啶 ;
3) 周期检定有效期内的检定,不论它是由用户提出请求,或由于某种原因使有效期内的封印失效而进行的检定。
使用中检验:
为查明计量器具的检定标记或检定证书是否有效、保护标记是否损坏、检定后计量器具是否遭到明显改动,以及其误 差是否超过使用中最大允许误差所进行的一种检查。
注:inspection in use 称为使用中检验。
请看《JJF 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里有关法制计量与计量管理章。
论坛里有关的帖子 http://www.gfjl.org/thread-50023-1-4.html
[ 本帖最后由 海狼 于 2008-10-18 10:17 编辑 ]
补充说明一下
在新规程中JJG1036-2008中仅在5.5.5条中指出:“天平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应是首次检定时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不像机械天平JJG98-2006中根据实际情况将天平的计量性能最大允许误差分为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两种情况。回复 13# 海狼 的帖子
我认为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而不是空谈理论,例如法律还有一个专门法优于普法的观点,何况技术规范呢?具体规程和概念存在着出入这是应该承认的事实明确一下
我说的是具体规程和基本概念 你所说的JJG98-90我刚从论坛上下载看了,的确缺少计量术语解释,我也查看我所搜集的90和93规程,缺少术语解释,看来以前的老规程都这样的。虽然规程没有术语解释,但是你可以查看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里对首次检定、随后检定、使用中检验的解释。JJF1001-1998替代了JJF1001-1991的。回复 14# 柳树叶 的帖子
你先搞清楚什么是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回复 18# 海狼 的帖子
JJF 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是1998年制定的,而JJG98-90是1990年的产物,你让前面的规程贯彻后面的规范有点牵强回复 19# 柳树叶 的帖子
我认为不是“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概念的问题,而是新规程和旧规程衔接中出的问题,新规程能否有效实施的问题。因为以前规程中简单的分为了“新制造、新进口、修理后”、“使用中”两种情况,最大允许误差也按此执行,现在新规程中有了“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这三个概念,却忽略了后续检定的判定指标问题了,直接归到了首次检定中,不符合实际情况。我个人的分析
是不是示值误差未进行修正哦,所以出现了在我一开始提到的≤50g的载荷点就无法满足计量要求了?............ JJF 1001-1998是1998年9月16日批准,1999年3月01日实施,不能解释JJG98-90天平制定者当时的本意。补充
这相当于让过去的科技工作者来制定未来的未知事物的使用准则。 JJF 1001-1998是替代JJF 1001-1991的,我手里也没JJF 1001-1991,不是很清楚91是怎么解释的,但是从JJG 555-1996 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里已经看到首次检定 随后检定 使用中检验,大致能猜测出JJF 1001-1991里应该有首次检定 随后检定 使用中检验的概念了吧,至少在JJF 1001-1991应该有 新制造、新进口、修理后、“使用中”的解释。不知道那位朋友有JJF 1001-199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能否上传一份看看就明白了。
补充一下有关争议的细节
JJG 98--90是1990年2月26日批准,1991年1月1日起实施。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找JJF 1001-1991,因为估计它咋也是1991年1月2日后才开始实施,不会早于JJG 98-90的时间,何况1990年2月26日本规程(JJG 98-90)已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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