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定”新的理解
近日熟读计量法,发现检定其实放的比较宽啊,在企业里面需要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并不是很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方可:一、必须出自国家检定目录;二、必须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防护四个方面;举个容易产生疑惑的例子:耐压测试仪,出自强检目录,若企业用与检测产品的耐高压性能,该性能是产品质量的一部分,不属于安全;只有该耐压测试仪放在质量监督局等执法人员手里,用来检测进入市场的产品时才是跟安全有关,才是直接用于安全防护所以企业用的耐压测试仪,不是必须要做强检,选择做校准也是一样的,只要可以保证仪器是OK 的即可。 说实话,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事实本来就是这样呀,相同的测量用具,使用的目的不同当然可以从强检到不强检,只是跟说成是检定这样不容易让人理解,其实你说的只是强检与非强检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nana 于 2008-10-30 11:23 编辑 ] 不明白你说的意思,不好意思, 对于企业的计量器具确实有很大部分不属于强检范围,但是从经济上考虑大部分企业是不愿意进行校准的,因此仅靠那点强检计量器具叫计量部门怎么活? 原帖由 ETSlab 于 2008-10-29 22:10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近日熟读计量法,发现检定其实放的比较宽啊,在企业里面需要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并不是很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方可:一、必须出自国家检定目录;二、必须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防护四个方面;
举 ...
除了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外,其它的检定或校准应属于用户的自觉行为. 企业里许多仪表并不是要强检的,但如只检强检仪表,技监局没收入了。 一个市场上或厂家买的仪表,规定不能使用,一定要技监局重检,等于要花一倍的价格来买仪表,企业当然不乐意了。不知道市场上卖的仪表是不是该有技监局管?市场上仪表都是三鹿牌的? 呵呵,和尚、道士各自都只念各自的经,这么大的万千世界,可怎么得了。
我们一定要弄清楚政府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首先作为事业单位,我们要搞清楚谁是我们的顾客,这就是广大的使用测量设备(包括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我们建标也好,开展检定校准项目也好,开展检验测试活动也好,你就必须了解你所覆盖的区域产业状况,得根据顾客的需求和要求进行策划,盲目投入必将适得其反,官老爷作风必将把顾客赶到别的“店家”,除强检以外,其他检定、校准、测试等项目和你竞争的“店家”多着呢。只要你心里想着“顾客”,企事业单位也会想着他的“供方”,他会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的。
第二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一定要把事关贸易结算、安全检测、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和量值溯源的强制检定工作做好作扎实,出不得丝毫差错,否则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的“三鹿”事件会层出不穷,我们会成为人民的罪人。
当然强检部分可能自然而然地成为我们的固定收入,但是作为其他检定、校准和测试项目就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坐享其成再也不会有了。市场社会下,是喝汤还是吃肉就看我们的能力和努力了。 真搞不懂,现在已经不在限制企业必须做"检定"了好多年了,,还有好多企业,好多认证公司,只认检定证书,推行些东西,太慢了,这老观念改起来真不容易! 企业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应:
1、企业应分清强检非强检计量器具的界限,
把列入强检目录的企业最高标准及用于4个方面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2、对非强检器具可按周期或需要送检或自检。
3、企业自检必须先建标,对自己的标准、环境、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4、一般企业搞纯校准没有实际意义,现在搞的校准都涵盖合格确认,其本质还是检定。
企业搞内部校准时,也应象搞内部检定那样建标与管理,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对于食品、安全、卫生是绝不允许自检的。另外,这几年的鉴定费用翻了一番啊。 还好我这校准跟检定一个价位,不需要考虑太多~!
你们那里这两种证书差价多少?? 很难理解整个意思 我们客户基本上都是要求检定证书的 检定是判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的一组操作,要给出合格与否判定,具备法律效力。 计量所的话,是不是检定的费用上交给国家,校准和测试的自己所里留下当作经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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