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洁净厂房的检测
前天请我市所对我厂的1000级无菌室进行检测,结果其出的报告只有:尘埃,声级,风速和光照度四个项目,而且其出的是校准报告,有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校准实验室的标志.但对照前年的省的报告,其出具除了以上四个项目还有细菌,换气次数等项目,而且是检测报告,有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章,请问我们今年这份证书是否有问题?有效吗?我觉得有点问题. 我觉得应该出具检测报告而不是校准证书。因为洁净间并非计量器具,无“校准”之说。至于检测的依据,就看你是什么用途。一般有GBJ73-8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JGJ71-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6168-85 层流洁净工作台检验标准、GB/T 16292-1996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等等 版主和我想法一样,但如果对于超净工作台,又能不能出校准报告? 原帖由 vandyke 于 2008-11-1 21:05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应该出具检测报告而不是校准证书。因为洁净间并非计量器具,无“校准”之说。
至于检测的依据,就看你是什么用途。一般有GBJ73-8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JGJ71-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 认同V版的观点,你们那里出检测报告吗?曾经遇到这种,最后还是以校准证书出了,看过其它院,也是出 校准证书 个人觉得楼主的应该主要要检尘埃和落菌数,要不怎么判断无菌呢? 不是,好象都是做检测报告的,但不少出了校准,细菌浮游同沉降都要做 如果是校准的话,可参考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333-2002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如果是测沉降菌、游离菌,参考GB/T16292~6294-1996《医药工业洁净(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JGJ71-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已经2008年10月已经作废了。
对于检测和校准的说法:以前对于声级、风速、光照度、洁净度是可以申请校准的,所以会出校准报告;但今年开始认可的,好像只能申请检测认可了。
真正来说,列为检测项目比较合理,而且对于理化(沉降菌、游离菌)参数就只能是检测,对于食品行业,这个还是一个重要参数,只出校准报告,应该不能算是合格的验收依据。 我们申请的时候认可委把洁净厂房的项目划为了检测项目 那应该怎么申请项目呢?设备的配备怎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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