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花 发表于 2008-11-8 13:18:15

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报送2008年度计量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8年度计量工作总结的通知

质检量函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各省级计量科学(测试)技术研究院(所),中国计量学会,中国计量协会:

为了及时了解和总结2008年全国计量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提出2009年新的工作思路和要求,请各单位对2008年计量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应当包括2008年开展计量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设想等。总结要简明扼要,工作成效要有数据,且数据真实可靠。

2.各单位在工作总结中可对2009年全国计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请各单位于2008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司,同时发送电子版到jls@aqsiq.gov.cn。

联系人:高丽,联系电话:010-82261853。

特此通知。



二O O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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