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检与非强检
从国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目录来看,很多仪器都可以不做检定,只需校准即可,请教各位,用来做安全性能测试(出厂检验)的设备:耐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泄露电流测试仪等是否在强检之列。我在很多地方也看到过类似问题,但说法都不一,在此特请教高人能解答 根据国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目录,显然接地电阻测试仪是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之列,耐压仪和泄露电流测试仪则不在强检之列,但是它们的配套设备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是否包括在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范围内,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包括在内。 这些测试都集成在一台设备上,我们每次都一起做计量,我们这政府有文件对强检仪器设备,减免计量费用,所以很多东西都送到计量所去计量。回复 5# 苦竹 的帖子
GB/T19022-2003标准说的明白,所有的测量设备都应该有表明其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无论是检定、校准,无非是对测量设备进行一个体检,确定它的身体状况(即计量特性),体检以后当然应该给人家一个体检结果(检定/校准结果)。凭检定/校准结果给出的该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计量确认员才能与即将投入使用的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相比较,满足要求的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合格证),不满足要求的签发计量确认不合格标识(禁用证)。注意计量校准合格证由计量确认员存档,不可以贴到测量设备上哦。 计量校准合格证由计量确认员存档,不可以贴到测量设备上那么测量设备上所贴的标识应该是哪一种合格证?
感谢楼上老师的细致回答, 我对计量这方面真的是连一知半解恐怕都谈不上,呵呵,, 最近刚刚接触到这方面的东西,还有很多知识需要恶补 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是由计量人员存档,计量检定合格证、校准证等计量彩色标识应该贴在测量设备上。 原帖由 qrongw 于 2008-11-14 19:33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是由计量人员存档,计量检定合格证、校准证等计量彩色标识应该贴在测量设备上。
感谢老师的解答!
另外希望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更人性化些, 虽然是专业论坛, 可论坛也应该是为广大普通会员服务的,希望此贴不至于引起管理人员的不快而删除, 谢谢! 1楼楼主提出了值得量友们关注的问题,即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与当前情况脱节的问题。随着新的计量器具的出现,以及当时的认识不足,一些计量器具应该纳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而未纳入。例如保障安全性的耐压仪、泄露电流测试仪、汽车速度表等理应纳入强检之列而未纳入,这只有在修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时纳入。在没有纳入之前,我们应该把它们放在A类测量设备加强管理,绝不可因为不属于强制检定而放松管理。 检定/校准证书由计量人员存档没错,但要说明一点,指的是原件.但有些测量场合,由于测量精度高,需要进行数据修正,那计量人员就有必要将仪器或是测量设备的校准证书复印件提供给测量设备使用者. 9楼吉老弟说的太对了,需要进行数据修正的应将测量设备的校准证书复印件提供给测量设备使用者,原件由计量确认员存档备案,并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其中对于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可以用检定合格标识同时代替计量确认合格标识,不再进行计量验证,也不再另行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 即使列入强检目录,也要应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才是强制检定.如果不用于这四个方面还是可以做校准或检定的. 原帖由 z320741 于 2008-11-16 09:11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列入强检目录,也要应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才是强制检定.如果不用于这四个方面还是可以做校准或检定的.
同意此说法,并非所有目录里的都要强检,否则就不会加后面一句话了! 我们有些设备送去强检,他们也是校准一下.而且现在好象国内的要落后国际的好多.精度没有我们要求的高. 我们公司这些是算强制性检定类的.一般来说用于校验仪器的算强制性检定类. 楼主所说仪器,只有绝源电阻表列入强检目录.
楼主的接地电阻其实为接地导通电阻测试仪,不列入强检目录.
另这个目录是87年的,太落后了.
如果从立法精神来说.您所说的都应列入强检. 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计量标准,应列入强检。
补充说明
另补充:强检项目检起来比较便宜,非强检的要贵哦~ 原帖由 jita_zyn 于 2008-12-16 16:14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另补充:强检项目检起来比较便宜,非强检的要贵哦~
好像没有这样的说法。。检定费用是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的,而修理费用就没有标准了。。。 同意18楼的说法,我们这里的就是,没有区分强检和非强检收费,只有按项目分类收费。 区分强检和非强检,可以考虑从强检的定义上着手,即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和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 原帖由 huqifeng 于 2008-12-18 16:01 发表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区分强检和非强检,可以考虑从强检的定义上着手,即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和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
那还必须列在国家强检目录里,不在目录里,就是用在以上方面也不算强检,而那个目录是二十年前定的.二十年没人加减过,国家对此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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