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判定?
对具有多功能或者多量程的仪器,经证实有一种功能或一量程存在问题,是否要判为不合格测量设备,禁用或停用? 可以贴限用标签,注明那种功能或量程被限制使用,毕竟其它功能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量具验收
我们公司的在型仪器如:CMM,粗糙度仪。。。都是1年校准一次的。目前我们是请量具供应商来做校准,因为他们会对机台进行保养,对精度进行修整。是否需要国家计量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回复 3# special 的帖子
如果制造商具有二级站资质的话,就不必再请其他计量部门进行检定了。在我国计量器具制造商一般都具有二级计量站资质。回复 3# special 的帖子
你们买的哪家公司的?售后服务太好了,我们都是自己校准自己保养自己调整,因为地震需要搬迁,请人家过来搬一次要4万块钱,超出两天另外计费![ 本帖最后由 邵美 于 2008-11-20 21:37 编辑 ]
回复 1# chillixie 的帖子
在计量确认活动中,如果存在问题的那一种功能或一量程不能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毫无疑问应该“打入冷宫”,判为禁用或停用。如果存在问题的那一种功能或一量程不影响即将使用的功能,测量设备的其他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完全可以被确认为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只不过为了区别于全部计量特性都符合检定规程的测量设备,只需要签发限用标识就可以了。限用标识应明确限用的范围。回复 1# chillixie 的帖子
你提出:对具有多功能或者多量程的仪器,经证实有一种功能或一量程存在问题,是否要判为不合格测量设备,禁用或停用?请问:你所说的“经证实有一种功能或一量程存在问题”,是经什么“证实”?是经检定/校准?一般而言只是“有一种功能或一量程存在问题”且不影响你的使用要求,可建议在一定的范围使用。不会下结论:禁用或停用的。
[ 本帖最后由 计量单位 于 2008-11-21 13:08 编辑 ] 如果是检定那肯定是不合格,如果不合格你还想继续使用部分功能,你可以对该功能进行校准,根据校准数据参考使用。
回复 7# 计量单位 的帖子
不是经检定/校准证实,经检定/校准已经证实不符合检定过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了。这里应该用“计量确认”的概念,是经“计量验证”证实。即将检定和校准得到的测量设备计量特性(相当于人的体检报告)与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相当于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对拟聘人的身体健康要求)相比较,计量特性(健康状况)满足计量要求(岗位标准)的为合格(聘任),计量特性不满足计量要求的为不合格(拒聘)。注意,即便是一个人身体健康(检定合格)也不一定被聘(计量确认合格),例如体检健康不一定可以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比赛。同样身体有缺陷和残疾(检定不合格),不一定就一定不能就业(计量确认不合格),还可以安排其他适宜他工作的岗位(签发限用证)。 量友们应该注意,企业在应用GB/T19022标准建立了测量管理体系后,一定要严格区分这样几对术语的区别:测量设备比计量器具范围更大,计量确认与计量检定完全不同,因此产生了计量检定周期与计量确认间隔、计量检定员与计量确认员、计量检定记录与计量确认记录、计量检定标识与计量确认标识都是不同的。我们计量人员做完了计量检定工作,仅仅是做了计量确认工作的“万里长征第一步”。 规矩湾锦苑说得完全正确。计量确认与计量检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国家引用了ISO10012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后,我国的计量确认规范也与国际接轨了。因而也从简单的计量检定上升到了计量确认。我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正在逐步改为计量校准规范,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一个方面。这也为企业进行计量确认提供了更好的依据。计量器具能否使用,由企业自己来判断,而不是由检定机构来判定计量器具的生死。企业只要通过一次校准,就可以得到该计量器具的实测数据(而目前的计量检定是无法得到的,或说计量检定不提供实测数据,只判断合格与否),从而企业可根据生产工艺预期使用要求,来判定该计量器具是否可用。
至于楼主所说的计量设备上的部分功能已损坏,只要此功能对生产现场的计量检测没有影响,完全可以限用些功能(注意,要帖限用标志,注明限用部分),而继续使用。
[ 本帖最后由 舒凌 于 2008-11-22 19: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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