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温度试验箱检测项目出具校准证书的困惑
现在,环境温度试验箱在各单位的使用非常的普遍,对试验箱的计量管理和量值溯源就显现出来。在JJF1101-2003出来以前,大家采用的依据都是GB/T5170系列标准,出具的报告是检测或测试报告,而有了JJF1101-2003以后,有的就开始出校准了。
但具我所知,现在北京304出的报告是检定证书、广州五所出的是检验报告、其他的一些计量机构出的是校准报告、我单位出的是检测报告。而大家申报的实验室能力项目都是检测项目(可以到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网上查),这里就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检测项目能出具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吗?还有,出具检定证书,其温湿度巡检系统是否要专门建标,而到目前为止,大家都还没有对检定(检测)环境温度、湿度试验箱单独建立标准,是不是可以不需要单独建标,就可开展检定工作。这样是否有非法量传或越级量传之嫌,因为温度和湿度是两个专业,有的单位把湿度划分到化学专业。
欢迎大家讨论,各书几见。 对某一个具体参数可以校准和可以检测。对整体设备而已应该是检测。 JJF1101-2003本身就是一个校准规范 你要以这个规范为依据 那就要出校准证书不能出检测证书或检定证书 检定、检测、校准是有很大区别的校准不用给出结论 检定的依据是检定规程,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程。JJF1101-2003本身就是一个校准规范,你要以这个规范为依据,那就只能出校准证书。 本帖最后由 风吹石 于 2012-7-11 19:01 编辑
国家新颁布一个“三综合箱”的校准规范,就是以是304所为主编写的,但依据此也不能出检定证书啊? 回复 5# 风吹石
这个规范号是多少啊? 同意4楼说法 304如果以1101出具检定证书,那是属于失误了。广州五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是以国家环境试验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名字出具的。这个主要是首次验收或一些军工研究所需要的,对面民企的还是出具校准证书为多。 检测项目是不可以能出具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的,需要重新申请认定。温度、湿度参数有建标的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用你的巡检仪的温度湿度建标。检定工作是不可以随便开展的,好像是只有国家法定计量机构可以 理论上是要建标的,根据JJF1101-2003出具校准证书 第一:环境温度试验箱,是没有办法出具检定证书的。首先没有相应的检定规程,也不可能把箱体的传感器下下来送检。第二:是不需要建标的 会不会弄错了,304所出具的应该是校准证书吧。他们给我们出的证书也是校准证书,依据JJF1101-2003 。环境温湿度试验箱都还没有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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