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计量单位
我司测试玻纤布透气度用的单位为 cm3/cm2/s ,在计量知道里面不允许出现两个"/",但日本的JIS标准里面允许使用,那我应不不应该把这个单位变化一下呢?如果变化了,是不是其含义就发现变化了呢?[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6-19 03:36 编辑 ] 透气性: cm3/(cm2•s)
透气量:/〔cm3/(cm2•s)〕 kgf , kgf/cm2 , torr ,bar ,inch ,mil
1. 以上單位有沒有法定計量單位?
2.有的儀器本身使用了以上單位,公司內部校准時,校准記錄是不是一定要寫法定計量單位?
[ 本帖最后由 u209189 于 2007-6-19 13:07 编辑 ]
回复 #3 u209189 的帖子
都不是法定计量单位,在国内使用,校准記錄一定要寫法定計量單位才符合计量法的规定。 回复 u209189 的帖子你的6个单位均为非法定计量单位,填写校准/检定记录均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你可以将非法定计量单位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再进行记录。
如:1kgf=9.80665N
1kgf/cm2=0.0980665MPa
1torr=133.322帕 Pa
1bar=0.1MPa 1inch=2.54cm
1mile=1852m 校准記錄一定要寫法定計量單位才符合计量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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