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rongw 发表于 2008-12-17 14:20:10

台案秤检定记录中的误差值应该如何填写?

最近在一次外审中,评审员抽查了我们的台案秤检定记录,我们的检定员在填写记录中的误差时都是填写的“多少个e”,评审员要求我们以后改正,要填写实际的误差数值。当要求检定人员照做时,他们有异议,说是检定规程培训课时培训老师特别强调要按“多少个e"来填写,而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填写具体数值的也有、填写多少个e的也有,一时我也搞糊涂了,大家知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的?

[ 本帖最后由 qrongw 于 2008-12-17 14:21 编辑 ]

吴德洪 发表于 2008-12-17 19:53:19

用多少个e来标示是计量人员比较常用得,原始记录是可以这样写,因为原始记录是唯一的,在每一份原始记录上的都有该秤得分度值是多少,所以可以这样标示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在出证书的时候如果需要附数据还是要换算回误差值!

流连 发表于 2008-12-18 12:46:36

应该写实际误差数值,特别是模拟秤,假如e=20g,加15g砝码后秤达到平衡,e=200g,加150g砝码后秤达到平衡(这种情况很多,不像数字秤,规定必须预备若干0.1e的小砝码),你写多少e?写0.75e?

zhoujidai 发表于 2008-12-21 09:07:12

应该写实际误差值,在检定台案秤的过程中,需要实际值进行计算,而不能写成小于多少个e或大于多少个e,检定规程上也没有说要用e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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