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建标吗
我们是一家生产耐火材料的企业,过程控制中的仪表我们都是内检的,我们有标准器(外部检定),检定员,外审的来了问我们有没有建标,请问这些一定要建标吗,还有一般显示用的压力表,电子秤,我们都是这么做的,符合规定吗 需要建标吗我们是一家生产耐火材料的企业,过程控制中的仪表我们都是内检的,我们有标准器(外部检定),检定员,外审的来了问我们有没有建标,请问这些一定要建标吗,还有一般显示用的压力表,电子秤,我们都是这么做的,符合规定吗
问下楼主,你们公司大吗?还有以前外审的来吗?
你们公司的标准器是送到哪一级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有检定证书的吧?
是否需要建标这要看你们公司的情况而定,还有你们领导的决定啊! 根据计量法的规定,强检计量器具应送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其他计量器具不规定哪儿检定,但也应检定;而开展检定,则必须要建标!!
你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开展自己建标还是送检!! 内检定量的要建,如果量少可以考虑也送检. 4楼的回复比较符合计量管理要求。
但是现在很多企业都不建标,而是写自校规范,然后自校,与楼主说的控制方式类似。有的审核机构审核员认可,而有的就不认可了。 ”校准“这个时髦词,来自ISO,把我们的计量行业搞乱了,而且乱得一塌糊涂!
字眼本身就很不合适,会让不了解情况的外行人认为是”校正成准确“了,这怪不得人家,只能怪第一次翻译的前辈,他的小小的失误加上某些管理的”老爷“的认同,造成了这个天大的误会。
ISO9000、ISO10012把国外的管理方法带了进来,”国际互认“使它泛滥,官老爷门等同转换成GB/T19022还使它在某种意义上”合法化“......
计量法把计量器具管得太宽、太死,造成了现实中的很多矛盾,某种程度也给了它发育成长的温床
但是,计量法毕竟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在国内,计量法还是计量工作的最高法则,它规定了“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合格才能使用”、“开展计量检定,必须建立计量标准”(大意),因此,在“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里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才可以使用,不能通过校准代替计量检定。
我在认证、评审、考核、核查过程中,法定技术机构所做的检定、校准,我都认可,其他部门出具的校准证书,我一般都是坚制的,我的这种观点,虽然只得到计量行政部门的默许,但在我参与上述的工作中,我可代表了权威。:P
楼主所说的过程控制的仪表如果在”目录“里,那就应该建标了,不过,在某些环境,”校准“还是得到认可的,校准一般不容易检标。 我们的标准器都是由市计量所检定,有检定证书,以前的审核也都通过了,不过有的人提出过这个问题,我们按内部校准而非检定的话是不是就不用建标了,我刚接手这项工作,不明白的太多,听说建标很麻烦,管理的只有我一个人,量还很多,根本送不过来,7楼说的目录指的是什么 是指的JJG目录吗,我怀疑里边有没有不能检的计量器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