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rcf 发表于 2009-1-21 09:38:25

计量标准仪器的期间核查与稳定性考核

在计量标准考核中需要对标准仪器做稳定性考核与期间核查,我发现两者虽然目的不一样,但过程却差不多,如果计量标准仪器的期间核查间隔时间允许为2个月的话,那么稳定考核工作就可以涵盖期间核查了,期间核查只要把标准仪器检定或校准的数据与稳定性考核的数据一同处理,先用利用前两次的数据(标准仪器检定或校准的数据和被核查标准仪器周期检定或校准后(3日内)进行的第一次稳定性考核测量数据)建立一个控制图,然后对以后的测量数据加以控制就可了。
   这样两样可以一起做了,可以节约人力物力,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1-25 14:44:13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的方法按JJF1033的要求就是使用核查标准进行期间核查,在该标准中明确指明了核查的目的就是考核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论坛内有类似的帖子。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9-1-28 13: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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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仪器的期间核查与稳定性考核,应是相互关联的.也可同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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