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7年2月28日批准,并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2007年版与2003年版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根据国际标准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增加了部分条款;
二是根据国家标准GB/T27011-2005《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增加了第12章;
三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过程方法”在检定、校准和检测实施过程中的应用,增加了7.1条款;
四是为了加强对证书报告签发人员的考核,增加了9.3.5条款和附录《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表》;
五是根据2005年5月20日颁布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4号《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删除了“样机试验”术语和有关样机试验的内容;
六是为了便于型式评价项目的考核,将附录B中《B2—校准/检测项目》更改为《B2—校准项目》,增加《B4—型式评价项目》,并增加附录K《经确认的型式评价项目表》;
七是为了便于对规范的理解,在部分条款后面增加了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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