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1-10-1 12:38 编辑
新的计量法没有颁发之前,老的计量法就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因此仍然要遵守和执行1985年的计量法,现行计量法仍然适用于大多数计量工作的管理。由于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进步,的确原计量法有许多没有规定的东西和不适用的东西。对于计量法没有规定的东西,可以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后续补充文件处理,例如关于注册计量师的管理问题。对于计量法既没有规定,也没有政府主管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各单位可以参考国际先进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以规定,比如“校准”的问题就可以这样处理。
至于校准后,使用者是否按校准数据使用,我觉得这是宣传和管理到位的事。只要宣传到位、管理到位是没有问题的。虽然校准的只是“几个点”,检定不也就是“几个点”吗?检定的受检点是固定的,只要是同一种计量器具,任何单位的任何场所使用的都是同样的受检点,不允许改变。而校准的受检点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不同的测量过程使用的同种测量设备,校准的几个受检点也是可以不相同的,因此校准几个受检点要比检定的几个受检点更具有实际意义,更能够确保测量设备在实际使用中的准确度。
计量法是肯定该修订了,国家也已经着手修改计量法数年了。至于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颁发新的计量法,可能人大有自己的说法。估计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法律制定和修改的工作量过大,还没有排到议事日程吧。 |